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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来源:互联网 2010-08-08 【园林吧:园林学习第一门户】 交流论坛

 第七章  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规划

  第一节 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运作模式

  7-1-1 保护规划的原则之一是合理利用,永续利用。

  7-1-2 修整、利用和展示规划的运作模式有政府运作、私人或企业的商业性运作和政府指导及监控下的商业性运作三种。政府应注重公共利益的保障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对商业性运作进行控制和引导。

  7-1-3 非盈利性基金和社会力量的加入。

  第二节 修整、利用和展示规划的定位

  7-2-1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应以保护为契机,寻求与保护相协调的发展优势。

  7-2-2 繁荣的经济:具有巨大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发展商贸业,提升传统商业层次,激发古城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7-2-3 优良的区位:交通便利,地价高昂,开发活跃──发展保护性的开发产业,进行土地置换和再开发,提高古城的品位和设施。

  7-2-4 丰富的内涵:历史文化资源深厚,古迹名胜众多──发展旅游业和休闲度假产业。

  7-2-5 独特的民俗:奉古通今,内聚力强──发展文化产业和民俗产业。

  第三节 修整、利用和展示的方式

  7-3-1 保护规划本着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建筑及外部环境提出以下方式:

  保护──指对保护项目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修缮,以及依法进行必要和科学的修复和复原。

  保存──是对文物古迹保留历史原状的一种严格的保护方式。

  维护──指依照可以信赖的历史资料对文物古迹及其环境要素进行修缮、加固等。

  维修──对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建设活动。

  整修──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进行的改建活动。

  整治──是为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完整性所进行的各项治理活动。

  拆除──对位于需整治地段的一些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采取拆除的措施,规划作为开放空间使用,不再进行新建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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