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论绿道规划原理与方法
1 绿道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1.1 绿道的定义
列特(Little)、佛里克(Flink)和施恩思(Searns)把绿道定义为一种线性开放空间,它是由自然廊道,比如滨水空间、溪谷、山脊线或者是火车道直接转换成的游憩用地、风景道路或者是其他线路。法布士(Fabos)在此基础上强调了绿道的生态、游憩和文化历史保护的理念。乔格曼(Jogman)在同意法布士对绿道多功能性的基础上强调了绿道是为人类服务的,是有链接城市和城郊景观的功能的。
杰克-艾亨(Jack Ahern)的定义明确地指出了绿道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的土地利用理念。他认为:绿道是经过精心规划、设计和管理的土地网络,这个网络是多功能的,包括了生态、游憩、文化、美学以及其他多种功能,这些功能可以被集中的以可持续的方式在此土地网络上实现。
实际上,许多其他的学术定义,比如生态网络、开放空间系统、栖息地网络、野生动物廊道等等,都和绿道有着相似的功能,“绿道”这个名字有着统一他们的可能性。
这许多绿道的定义虽然不同,但构成这些定义的基础认识是一致的:资源共生的假设、连通性和多种功能的集中性[5]。这些就是绿道的本质。
1.2 资源共生的假设
此假设认为:重要的生态、历史文化和游憩资源在空间上不是随机分布的,而是非常明显地聚集在可识别的廊道上的。
菲利普-路易斯(Phillip Lewis)在1964年所作的一项研究被认为是验证绿道资源共生假设的最早的尝试。此项研究名为威斯康辛州游憩、散步道规划(Wisconsin Recreation and Trails Plan)。菲利普时任威斯康辛大学景观学系教授,他派遣自己的学生对本州大约300余处资源进行了标示,最后将这些标示的地图在一个硕大的房间内一张张拼在一起(当时还没有电脑),构成了最终的分析图,根据图中显示发现:威斯康辛州近90%以上的资源集中在明确的廊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