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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 T/CECS 117-2017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
Technique code for deformation joint of concrete structures in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T/CECS117-2017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1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292号
关于发布《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08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协字[2008]9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全面修订的《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经本协会贮藏构筑物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17-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原《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 117:2000同时废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08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协字[2008]9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大量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资料,并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后编制完成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7章和1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变形缝设置及构成、材料、变形缝构造、变形缝施工及验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根据规范内容及相互关系,调整完善了章节结构;
2.新增术语和符号章节;
3.补充和完善变形缝形式和构造内容;
4.新增和完善材料章节内容;
5.新增和完善变形缝防水、防变形设计内容;
6.增加了变形缝宽度和止水带厚度计算内容;
7.新增施工及验收章节;
8.全面完善原标准具体规定条款;
9.补充和完善附录部分的内容和结构;
10.与有关现行标准进行了全面协调;
11.将原设计规程改为技术规范。
本规范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贮藏构筑物专业委员会(CECS/TC10)归口管理,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邮政编码:100082,邮箱:ssllss6019@163.com)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和寄送给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山东蓝盟防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永丽化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舒亚俐 王乃震 周质炎 王长祥 王恒栋 赵远清 胡晶国 樊锦仁 范毅雄 周晨 郑昊 庞梅 黄良觉 翟苗亮 彭夏军 王玥 杨宏生 吕世宁 张丽丽
主要审查人:杨涛 林学海 史志利 陆景慧 王昌兴 钟俊彬 程子悦 迟子利
1 总则
1 总则
1.0.1 为了在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业企业中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水池构筑物、管渠、泵房等的变形缝设计、施工和验收,相关专业可按本规范执行。
1.0.3 对适用于本规范的变形缝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等,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1.0.4 在变形缝设计和施工中,鼓励采用已经国家有关权威检测和鉴定部门认证或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
1.0.5 在进行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施工和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变形缝是土木工程中结构部分或全部分离的结构单元之间,在因温度、沉降、地震等作用产生相对位移时,使结构及其整体观感、使用功能不致发生损坏的一种构造措施,包括温度伸缩缝(含引发缝)、沉降缝与防震缝。
2.1.2 止水带 waterstop
固定于变形缝两侧,用于构筑物变形缝止水并能适应变形的定型止水材料。
2.1.3 平板型止水带 flat waterstop
中部为平板的橡胶止水带。
2.1.4 变形型止水带 waterstop with central deformation part
能够适应接缝处变形的橡胶止水带,可分为封闭型(中心孔等)和开敞型(中心变形体不封口)两种,开敞型包括W型、F型、Ω型、波形止水带等。
2.1.5 嵌缝密封料(胶) sealant
以非成型状态嵌入变形缝内,通过与变形缝处两侧结构表面粘接而使变形缝外表面密封的材料。
2.1.6 单组份密封料 one component sealant
无须混合直接可用的单包装密封胶。
2.1.7 多组份密封料 multi-component sealant
几种组份分别包装,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将各组份混合后使用的密封胶。
2.1.8 闭孔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 closed cell polyethylene foam board
聚乙烯经过改性后进行化学交联发泡的闭合式独立气泡结构的材料。
2.1.9 变形缝位移矢径长 vector length joint displacement
接缝三向变位的矢量和。
2.1.10 复合型止水带 composite waterstop
将密封止水材料复合在止水带上,构成的抗绕渗能力更强的止水带。
2.2 符号
2.2 符号
b——止水带宽度;
d1,d2——缝两侧混凝土浇筑时的尺寸误差;
f——密封材料变形适应系数,由密封材料生产厂家提供;
h——构筑物底板或壁板的厚度;
k1——安全储备系数,可取1.1~1.2,沉陷、剪切变形大时取大值;
k2——尺寸效应系数,长橡胶板或塑料板强度与标准试片强度之比,可取0.5;
k3——长期强度系数,橡胶或塑料标准试片长期抗拉强度与标准拉伸强度之比;
m——变形缝的变形值,取设计计算值;
P——作用在止水带上的最大静水压力;
R0——橡胶或塑料止水带的标准试片拉伸强度;
t——止水带厚度;
ts——嵌缝密封料厚度(即嵌缝密封料嵌入深度);
W——变形缝设计宽度。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对有特殊防腐要求的给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及《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的相关规定执行。
3.0.2 给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防震缝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相关规定。
3.0.3 变形缝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和《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等的相关规定。
3.0.4 变形缝设计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耐久性好、便于施工和维护的要求。
3.0.5 止水带产生变形时,应具有在混凝土中锚固、止水和适应变形的能力。
3.0.6 填缝板应具有适应变形缝变形的能力。
3.0.7 嵌缝密封料宜嵌置在迎水面,应具有止水密封作用和能适应变形缝变形的能力,嵌缝密封料与混凝土面的粘结力不得小于0.2MPa。
3.0.8 根据结构的类别和规模,以及工程地质情况和抗震要求,不同功能的变形缝可合并设置。
3.0.9 止水带材料的耐久性应与结构耐久性相适应。
3.0.10 变形缝的施工应做到技术可靠、工艺合理、施工规范,满足安全及功能要求。
3.0.11 变形缝施工及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相关规定。
3.0.12 变形缝施工应满足水密性要求。
3.0.13 变形缝施工应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并形成相应可验收文件。
4 变形缝设置及构成
4.1 一般规定
4 变形缝设置及构成
4.1 一般规定
4.1.1 变形缝设置应符合结构体系受力要求。
4.1.2 由变形缝分开的不同部分,应体形规整、匀称、变形基本协调,且结构受力明确、施工方便。
4.1.3 变形缝处的强度、水密性、防腐、卫生、耐温、耐久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4.1.4 同一条变形缝宜贯通布置在一个竖直平面内,但沉降缝和防震缝应贯通布置在一个竖直平面内。
4.1.5 防震缝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相关规定。
4.2 设置要求
4.2 设置要求
4.2.1 在下列情况时应设置变形缝:
1 为应对温度、湿度作用使构筑物产生过大变形和裂缝,应设置伸缩缝。
2 为应对构筑物不同部分不均匀沉降对整体结构的影响,应设置沉降缝。
3 为应对地震作用使构筑物产生过大变形,应设置防震缝。
4 根据设计和施工的需要,伸缩缝可按引发缝设置。
4.2.2 变形缝设置间距的确定,应考虑构筑物的环境条件、温差、湿差、结构型式、结构配筋率、混凝土配合比及施工工艺等因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和《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相关规定。
4.2.3 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结构型式发生较大变化处。
2 设置在构筑物相邻部位荷载与尺寸有较大差异处(如活载不同、高度不同等)。
3 设置在构筑物相邻部位的地基有较大差异处。
4 对体型和受力较复杂的构筑物,宜根据上述因素科学统筹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5 沉降缝的最大沉降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大于30mm;
2)当计算沉降差值大于30mm时,应采用限位措施。
4.2.4 在下列情况下变形缝可不设置止水带和填缝板,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密实:
1 缝两侧均无水或两侧水位相同;
2 水池内水压力较小且小渗漏不影响水池使用。
4.2.5 引发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完全收缩缝,构件内的纵向钢筋应不连续配置(全部切断)。
2 对不完全收缩缝,构件内的纵向钢筋可连续或一部分连续配置。 ·
3 完全收缩缝不能传递弯矩及拉力,不完全收缩缝可以传递部分弯矩及拉力,但应布置在弯矩及拉力较小的断面上。
4.3 变形缝的构成
4.3 变形缝的构成
4.3.1 变形缝应由止水带、填缝板、嵌缝密封料三部分组成。
4.3.2 止水带的放置方式可为中埋式(图4.3.2-1)、外贴式(图4.3.2-2)或可卸式(图4.3.2-3)三种,外贴式止水带宜使用于构筑物底板或壁板的外侧。
4.3.3 中埋式止水带引发缝和外贴式止水带引发缝宜按图4.3.3-1和图4.3.3-2构成。
5 材料
5.1 一般规定
5 材料
5.1 一般规定
5.1.1 止水带宜为橡胶止水带、钢边橡胶止水带、塑料止水带、铜止水带或不锈钢止水带,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
5.1.2 止水带不应出现变形、破损、裂纹、锈蚀和撕裂等。
5.1.3 金属止水带宜用于变形比较稳定的结构部位。
5.1.4 填缝板材料宜包括闭孔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防腐软木板等板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
5.1.5 嵌缝密封料宜含单组份和多组份密封料,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
5.2 止水带
5.2 止水带
5.2.1 止水带的材质及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应采用弹性或刚性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1)弹性材料宜采用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塑料(PVC);
2)刚性材料可采用铜、不锈钢等金属材料。
2 橡胶止水带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材料 第2部分:止水带》GB 18173.2等的相关规定,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 塑料(PVC)止水带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 铜止水带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带材》GB/T 2059等的相关规定,铜带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紫铜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铜止水带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205MPa,伸长率不应小于20%。
5 不锈钢止水带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等的相关规定,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205MPa,伸长率不应小于35%。
6 钢边橡胶止水带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7 用于贮存或输送饮用水的构筑物的止水带,其卫生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橡胶止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GB 4806.11的相关规定;
2)塑料止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的相关规定。
3)金属止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的相关规定。
5.2.2 止水带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构筑物的重要性、变形缝变形量及水压、工作环境、经济性等因素,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在水压力和变形缝位移作用下,止水带周边应不发生绕渗。
2 应考虑水质对止水带的侵蚀影响。
3 应考虑连接、制造工艺和施工对止水带的影响。
4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还应考虑钢筋布置对止水带的影响。
5 宜选择定型产品。
5.2.3 橡胶止水带和钢边橡胶止水带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材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质的选择应考虑接触介质(如含酸、碱、盐、油溶剂的水质及各种腐蚀气体)对止水带的腐蚀影响。当遇有含弱酸、碱的水液时,宜选用氯丁橡胶止水带;当遇有含油类的水液时,宜选用丁腈橡胶止水带;在低温情况下,宜选用三元乙丙橡胶止水带;
2)遇有霉菌侵蚀时,橡胶止水带的防霉性等级应达到2级或2级以上(附录A);
3)止水带材质的选择尚应考虑使用条件,如温度、紫外线及臭氧老化、多次重复变形等因素的影响。
2 橡胶止水带型式(附录J~附录N)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CB型(变形型)止水带可用于伸缩缝、沉降缝及防震缝;
2)CP型(平板型)止水带可用于伸缩缝及变形不大的沉降缝、防震缝;
3)EB型(变形型)、EP型(平板型)止水带宜用于水压及变形量较小的变形缝;
4)钢边橡胶止水带宜用于承受高水压的变形缝。
5.2.4 不同运行环境下,止水带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运行期环境温度较低时,不宜采用PVC止水带。
2 当止水带在运行期暴露于大气、阳光下时,应选用抗老化性能强的合成橡胶止水带、紫铜或不锈钢止水带。
3 环境温度高于50℃处的变形缝,中埋式止水带可采用厚度不大于2mm的紫铜止水带或不锈钢止水带(图5.2.4)。
4 当变形缝变形量不大时,铜止水带和不锈钢止水带也可用于一般温度环境中。
5 承受高水压的变形缝宜采用铜止水带、不锈钢止水带或钢边橡胶止水带。
5.2.5 采用多道止水带止水并有抗震要求时,宜选用不同材质的止水带。
5.3 填缝板
5.3 填缝板
5.3.1 填缝板材质的选择应考虑变形量、水压力、接触介质、使用环境、表面装修要求、混凝土断面尺寸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用密度小、复原率高、具有独立气泡结构的板材。
2 表面吸水率低,防渗透性能好。
3 耐酸、碱、盐等的腐蚀。
4 高温时不流淌,低温时不脆裂。
5 耐老化性能优良。
5.3.2 填缝板可采用闭孔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防腐软木板等板材,并应具有适应变形缝变形的能力。
5.3.3 闭孔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的物理力学性能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5.3.4 用于贮存或输送饮用水构筑物的变形缝填缝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的相关规定。
5.3.5 填缝板的厚度不宜小于变形缝的宽度。
5.3.6 聚乙烯填缝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公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塑料与橡胶 线性尺寸的测定》GB/T 6342的规定。
5.3.7 聚乙烯填缝板的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的规定。
5.4 嵌缝密封料
5.4 嵌缝密封料
5.4.1 嵌缝密封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考虑变形量、水压力、接触介质、环境条件、表面装修要求等因素。
2 嵌缝密封料应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并与混凝土有良好的粘结性能,可采用聚硫胶、聚氨酯胶等防水柔性材料。
5.4.2 嵌缝密封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硫密封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2 聚氨酯密封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3 嵌缝密封料与混凝土面的粘结力不应小于0.2MPa,最大拉伸强度不应小于0.2MPa,最大伸长率应大于200%。
5.4.3 用于贮存或输送饮用水构筑物的嵌缝密封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 4806.10的相关规定。
5.4.4 嵌缝密封料的级别、类型、外观和试验方法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 484和现行协会标准《聚硫、聚氨酯密封胶给水排水工程应用技术规程》CECS 217的相关规定。
5.4.5 聚硫、聚氨酯密封胶用于饮用水工程防水密封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估标准》GB/T 17219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的要求。
5.4.6 嵌缝密封料应能与混凝土表面密切粘合、自身不渗漏,易于正常使用,具有较好的耐久性。
6 变形缝构造
6.1 变形缝宽度
6 变形缝构造
6.1 变形缝宽度
6.1.1 伸缩缝的宽度应根据结构的伸缩变形量确定,可取20mm~30mm。
6.1.2 沉降缝的宽度应结合结构单元间的沉降差确定,不宜小于30mm。
6.1.3 防震缝的宽度应根据计算的结构变形量来确定,一般宜取30mm,当场地类别为Ⅲ、Ⅳ类且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防震缝的宽度分别不宜小于40mm和50mm。
6.1.4 变形缝的宽度尚应根据结构断面厚度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断面厚度不大于300mm时,缝宽不应小于20mm。
2 当断面厚度大于300mm时,缝宽不应小于30mm。
6.1.5 当变形缝宽度不能简单取值时,可按下式进行核算或确定:
6.2 变形缝处的混凝土断面
6.2 变形缝处的混凝土断面
6.2.1 变形缝处混凝土断面的厚度不得小于止水带的宽度,且不宜小于300mm。止水带与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得小于止水带宽度的二分之一。当混凝土断面尺寸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将断面局部加大(图6.2.1)。
6.2.2 变形缝处混凝土断面的配筋形式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与局部强度,可按图6.2.2采用。
6.2.3 变形缝处混凝土断面内配置的架立筋和箍筋直径宜采用ф6mm~ф10mm,其间距可与纵向钢筋相同。
6.2.4 混凝土转角断面的钢筋应避开止水带锚固区。
6.2.5 引发缝的两侧混凝土分两次浇筑时,先期浇筑的混凝土无论是否涂刷隔离剂,均不得进行凿毛处理。
6.3 止水带
6.3 止水带
6.3.1 橡胶止水带需弯曲设置时,其转弯半径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1 CB型止水带:300mm。
2 CP型止水带:200mm。
3 EB型止水带:900mm。
4 EP型止水带:800mm。
6.3.2 L、T、十字型等各种接头配件,其每一肢的长度(从接头连接点到端点),不宜小于300mm(见图6.3.5中的s值)。
6.3.3 对于壁板外侧的外贴式止水带,在回填土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以防其损坏。
6.3.4 止水带宽度和厚度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变形缝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变形量。
2 水压力。
3 结构断面尺寸。
6.3.5 橡胶止水带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埋式中间有孔橡胶止水带(CB型)的型式及规格尺寸可按本规范附录J采用;
2)中埋式中间无孔橡胶止水带(CP型)的型式及规格尺寸可按本规范附录K采用;
3)外贴式中间有孔橡胶止水带(EB型)的型式及规格尺寸可按本规范附录L采用;
4)外贴式中间无孔橡胶止水带(EP型)的型式及规格尺寸可按本规范附录M采用;
5)钢边橡胶止水带的型式及规格尺寸可按本规范附录N采用。
6)止水带应配有相应型式的配件,其主要型式见图6.3.5。
2 CB型橡胶止水带的宽度和厚度可按下列条件确定:
1)水头小于4m,水平和垂直变形量不超过10mm时,止水带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宜小于5mm;
2)水头为4m~8m,水平和垂直变形量不超过30mm时,止水带宽度不宜小于300mm,厚度不宜小于6mm;
3)水头不大于8m,水平变形量不超过20mm,当无垂直变形时,止水带宽度不宜小于250mm,厚度不宜小于5mm;
4)水头大于8m,水平和垂直变形量超过30mm时,止水带宽度不宜小于350mm,厚度不宜小于8mm;
5)水头大于10m时,止水带厚度宜选用本规范第6.3.5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值和公式(6.3.5)计算值的大者。
3 EB、CP和EP型止水带的宽度和厚度可参照本规范第6.3.5条第2款第1项和第2项等确定。
6.3.6 当结构断面尺寸大于500mm时,止水带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m。
6.3.7 PVC止水带的厚度宜采用6mm~12mm。当水压力和变形缝位移较大时,不宜采用PVC止水带,若需要采用,止水带应采取下设支撑体等措施。
6.3.8 橡胶或PVC止水带每侧嵌入混凝土中的宽度一般宜为85mm~185mm;中心变形型止水带一侧应有不少于2个止水带肋,肋高、肋宽不宜小于止水带的厚度。
6.3.9 钢边橡胶止水带的规格尺寸可按本规范附录N采用。
6.3.10 铜止水带的厚度宜为0.8mm~1.2mm;当剪切位移较大时,铜止水带断面尺寸可采用本规范附录P的方法确定。
6.3.11 不锈钢止水带的厚度、断面尺寸、复合型式可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或本规范铜止水带的规定执行。
6.3.12 止水带的可伸展长度应大于变形缝位移矢径长;止水带的翼板长度,以及是否采用复合型止水带,应根据抗绕渗要求确定。
6.3.13 止水带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的位置应避开变形缝剪切位移较大的部位,且止水带不宜在转角等特殊部位搭接。
2 橡胶止水带可采用热压硫化粘结。
3 橡胶止水带的接头强度与母材强度之比宜达0.5~0.7。
4 不锈钢和紫铜止水带宜采用焊接连接,接头强度与母材强度之比宜达0.8。
5 塑料止水带可采用热压或焊接连接,接头强度与母材强度之比宜达0.8。
6.4 填缝板及嵌缝密封料
6.4 填缝板及嵌缝密封料
6.4.1 嵌缝密封料可用小压条稳固在填缝板或模板上,混凝土浇筑后拉出压条,应形成填筑嵌缝密封料的凹槽;不应将整体的填缝板浇筑在混凝土内后,再剔凿出凹槽。
6.4.2 嵌缝密封料应保证和两侧的混凝土良好的粘结,但不应与其下部的填缝板粘结在一起。
6.4.3 嵌缝密封料的嵌入深度ts与其宽度(即变形缝宽度W)之比(深宽比)宜取为1:2~2:3,其选用关系应符合表6.4.3的规定。
6.4.4 嵌缝密封料与混凝土表面应留一定的距离C(图6.4.4)。该值在低温嵌缝时可取5mm~2mm,高温嵌缝时可取2mm~0mm。
6.4.5 当底板下设有遇水膨胀橡胶条、壁板外侧嵌有嵌缝密封料时,二者均应连续贯通并粘结牢固。
6.5 变形缝防水构造及其他
6.5 变形缝防水构造及其他
6.5.1 变形缝有较高防水要求时,可设置双层或多层止水带,增加防水层次,形成复合防水。复合防水构造可按图6.5.1-1~图6.5.1-3设计。
6.5.2 止水带产生变形时,应具有在混凝土中锚固止水和适应变形的能力。
6.5.3 需要时,应考虑变形缝表面的装饰要求。装饰的构造应具有适应变形缝变形的能力。
6.5.4 引发缝断面的缺损率δ宜取0.1h~0.2h,构造可采用图6.5.4的形式。
6.5.5 引发缝处的钢筋宜采用防腐涂层钢筋,其构造可按图6.5.5采用。
6.5.6 对沉降差大于30mm的沉降缝,可采用底板设置剪力杆(图6.5.6-1)、中间有孔的橡胶止水带或局部加厚混凝土垫层(图6.5.6-2)等措施。
6.5.7 剪力杆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7 变形缝施工及验收
7.1 一般规定
7 变形缝施工及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变形缝施工前应对结构材料、防水材料的现场状况进行检查核对,确定对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的符合性,预测施工后构筑物功能的有效性,并做好核对记录。
7.1.2 应针对变形缝的不同部位、不同功能要求以及不同的现场条件,编制满足设计要求、相关现行标准和工艺要求的施工技术方案;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7.1.3 底板变形缝施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底板混凝土垫层施工→底板防水施工→对变形缝的位置及尺寸进行放线→底板钢筋施工→底板止水带固定→将塑料薄膜或铝箔包装成型的填缝板材料定位、固定→先浇混凝土侧模封闭→先浇混凝土施工→先浇混凝土养护→先浇混凝土侧模拆除→清理干净止水带表面→后浇混凝土施工→后浇混凝土养护。
7.1.4 底板变形缝的施工应在底板的垫层、防水层、防水保护层、底板钢筋已施工完成后进行,且满足下列要求:
1 止水带已固定牢固且位置正确。
2 止水带材质、形状、尺寸符合要求。
3 止水带侧模已封闭牢固,且密封性能良好。
4 保证先浇的混凝土不漏浆。
7.1.5 侧壁变形缝施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侧壁变形缝位置尺寸放线→侧壁钢筋施工→侧壁止水带固定→将塑料薄膜或铝箔包装成型的填缝板材料定位固定→侧壁外模及变形缝处侧模封闭→侧壁先浇混凝土施工→先浇混凝土养护→清理干净止水带表面→后浇混凝土侧模封闭→后浇混凝土施工→后浇混凝土养护。
7.1.6 侧壁变形缝的施工应在侧壁钢筋已施工完成后进行,且满足下列要求:
1 止水带已固定牢固且位置正确。
2 止水带材质、形状、尺寸符合要求。
3 止水带处的边模与侧模已封闭牢固,且密封性、稳定性、整体刚度良好。
4 确保先浇混凝土的成形尺寸与成形质量。
7.1.7 变形缝两侧的混凝土必须成形准确,内实外光。
7.1.8 变形缝处止水带侧的模板必须固定牢固,确保密封,严禁在止水带两侧渗浆。
7.1.9 变形缝处混凝土模板的拆除宜与主体混凝土模板一致,应确保变形缝处混凝土的成形质量。
7.1.10 变形缝两侧的混凝土宜分开浇筑,混凝土间不留缝隙。当有可靠的技术措施能确保引发缝的位置时,可连续浇筑。
7.1.11 变形缝各工种施工人员应进行过培训。
7.2 止水带
7.2 止水带
7.2.1 橡胶和PVC止水带在运输和储存中,应防止日光直晒、雨雪浸淋,并不得与油脂、酸、碱等物质接触。
7.2.2 止水带在运输、施工中,应小心轻放,禁止野蛮施工,应防止钉子、钢筋等锐器扎伤止水带。
7.2.3 对于部分暴露在外的止水带,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防止破坏。
7.2.4 采用复合型止水带时,应对复合的密封止水材料进行保护;对于在现场复合的止水带,应尽快浇筑混凝土。
7.2.5 铜止水带宜采用带材在现场加工,以减少接头;加工模具、加工工艺应确保尺寸准确和止水带不被破坏。
7.2.6 止水带周围的混凝土施工时,应防止止水带移位、损坏、撕裂或扭曲。
7.2.7 止水带水平铺设时,应确保止水带下部的混凝土振捣密实,不应产生空洞、气孔等隐患。
7.2.8 止水带的制作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满足制造、运输、安装要求的前提下,止水带应在工厂中连接成整体。
2 止水带的各种连接节点应在工厂中做成配件,T型接头、十字接头应在工厂整体加工成型,仅直线段可在施工现场连接。
3 在现场连接的接头,橡胶止水带应采用热压机硫化热粘接,塑料止水带应采用热压或焊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均不得采用冷粘接;接头外观应平整光洁;接头应逐个进行检查,不得有气泡、夹渣或假焊。
4 铜止水带现场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用搭接焊,或在能够保证质量时,可在双面进行对接焊接;
2)搭接焊长度不应小于20mm,且应双面焊接;
3)双面焊接实施困难时,应采用单面焊接两遍进行;
4)焊接应采用黄铜焊条,均不得采用手工电弧焊。
5 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光滑、无砂眼或裂纹,不渗水;
2)接头应逐个进行检查,不得有气泡、夹渣或假焊;
3)在工厂加工的接头应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接头总数的20%。
6 铜止水带可采用螺栓栓接,栓接长度不宜小于35cm。搭接面应不漏水,搭接面之间应夹填密封止水材料。
7 止水带的接头强度与母材强度之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3.13条第3款~第5款的规定。
7.2.9 止水带现场安装应符合下面的规定:
1 止水带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埋设位置应准确,止水带中心变形部分的安装误差应小于5mm。
2 止水带安装应由模板夹紧定位,支撑牢固。在绑扎钢筋和支模时,止水带必须可靠固定在正确位置上,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发生移位。
3 施工中应封闭开敞型止水带的开口,防止杂物填塞开口。
4 采用紧固件固定止水带时,紧固件必须密闭、可靠,宜将紧固件浇筑在混凝土中,且紧固件应采取防锈措施。采用螺栓固定止水带时,宜用锚固剂回填螺栓孔。
5 固定止水带时,可在止水带的允许部位处穿孔打洞,不得损坏本体部分。
7.2.10 止水带处的模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密封性,应确保混凝土施工后成型准确、密实光洁。
7.2.11 金属止水带应采取施工技术措施防止变形缝渗水或变形破坏。
7.2.12 中埋式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其端模应支撑牢固,并应严防漏浆。
7.2.13 止水带的现场接缝宜为一处,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应设在结构转角处。
7.2.14 止水带在转弯处应做成圆弧形,(钢边)橡胶止水带的转角半径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00mm;转角半径应随止水带的宽度增大而相应加大。
7.2.15 设于结构内侧的可卸式止水带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需配件应一次配齐。
2 转角处应做成45°折角,并应增加紧固件的数量。
7.2.16 当变形缝采用外贴式(中埋式)止水带时,其相交部位宜采用十字配件(图7.2.16-1);变形缝外贴式止水带的转角部位宜采用直角配件(图7.2.16-2)。
7.2.17 铜止水片应平整,表面的浮皮、锈污、油渍均应清除干净。若有砂眼、钉孔、裂纹应予焊补。
7.3 填缝板与嵌缝密封料
7.3 填缝板与嵌缝密封料
7.3.1 填缝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缝板应在工厂中加工成需要的尺寸,现场拼接时宜采用粘接。
2 变形缝两侧的混凝土宜分为先后浇筑,填缝板应在先浇筑的混凝土浇筑前安装并固定在模板内侧,不得在浇筑混凝土后粘贴在混凝土上。
7.3.2 嵌缝密封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内的两侧基面应平整、洁净、干燥,如有蜂窝麻面,应填平,外露铁件应割除。
2 嵌缝密封料的填嵌应在构筑物主体全部完工后进行。当用作内防水时,宜在外部回填土完成后再做填嵌。
3 填嵌密封料前,应对变形缝处有缺欠的混凝土进行修补。填嵌缝密封料时,必须保证缝内混凝土干净、干燥。
4 缝面填料的材料、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应涂刷与密封材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如先刷冷底子油),再按序粘贴。其高度不得低于混凝土收仓高度。
5 嵌缝底部应设置隔离层。
6 嵌缝密封料的施工应连续进行,填嵌应密实、饱满,嵌缝密封料应与混凝土表面粘结牢固。
7 在缝表面粘贴卷材或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7.4 验收
7.4 验收
7.4.1 变形缝施工质量记录应包括:止水带、防水材料以及变形缝处混凝土中水泥、砂、石、掺石料、外加剂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4.2 变形缝的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Ⅰ 主控项目
1 构筑物变形缝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变形缝的止水带、密封材料及填缝板等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每批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及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有关的进场复验报告。
2 变形缝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固定牢固、线形平顺、位置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止水带中心线与变形缝中心线应重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设置变形缝的混凝底板或顶板应分仓浇筑;变形缝处止水带下部以及腋角下部的混凝土浇筑作业,应确保混凝土密实,且做好止水带的保护和转弯半径设置,止水带不得发生位移、变形;安设于结构内侧的可卸式止水带所需配件应一次配齐,转角处应做成45°坡角,并增加紧固件的数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5 止水带的接缝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中埋式止水带在转角处应做成圆弧形;顶板、底板内止水带宜安装成盆状,止水带与水平夹角宜为15°,并宜采用专用钢筋套或扁钢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支撑应牢靠,无变形、松动、漏缝等现象,并与固定止水带的基层密贴,不得出现空鼓、翘边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嵌缝密封材料的缝内两侧基面应平整、洁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嵌缝底部应设置隔离层;密封材料填嵌应严密、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 变形缝处表面粘贴卷材和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和加强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嵌缝密封料的填嵌应在构筑物主体全部完工后进行。当用作内防水时,宜在外部回填土完成后再做填嵌。
填嵌时应根据设计或厂家要求采取措施保证嵌缝密封料的饱满度和与混凝土表面的粘结强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嵌密封料前,应对接缝处有缺欠的混凝土进行修补。填嵌嵌缝密封料时,必须保证缝内混凝土干净、干燥。
2)嵌缝密封料的使用量应大于填缝体积,完成后密封材料宜在变形缝外部形成一个饱满的弧度。
3)嵌缝密封料嵌缝完成后,在48h内,不应受外力挤压。
4)用于贮存或输送饮用水的变形缝嵌缝料,其卫生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的有关规定。
11 构筑物变形缝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12 变形缝施工(检验批)验收记录宜按本规范附录Q的要求进行。
7.4.3 质量验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施工工艺文件,现场抽样检查每批不得少于一次。
2 对止水带(片)接头必要时应进行强度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橡胶或PVC止水带表面不允许有开裂、缺胶、海绵状等影响使用和质量的缺陷,中心孔偏心不允许超过管状断面厚度的1/3。
4 橡胶止水带表面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等缺陷的深度和直径不应大于2mm、面积不应大于16mm2,每延米不应超过4处。
5 应对止水带的安装位置、紧固密封情况、接头连接情况、止水带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相关证书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4 变形缝施工质量记录文件应全面检查。
附录A 橡胶止水带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A 橡胶止水带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B PVC塑料止水带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B PVC塑料止水带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C 铜带不同状态下特性
附录C 铜带不同状态下特性
附录D 紫铜片物理力学指标
附录D 紫铜片物理力学指标
附录E 钢边橡胶止水带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E 钢边橡胶止水带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F 闭孔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F 闭孔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G 聚硫密封料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G 聚硫密封料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H 聚氨酯密封料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H 聚氨酯密封料物理力学性能
附录J CB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J CB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K CP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K CP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L EB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L EB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M EP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M EP型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N 钢边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N 钢边橡胶止水带规格
附录P 铜止水带的断面尺寸核算方法
附录P 铜止水带的断面尺寸核算方法
P.0.1 本附录适用于变形缝剪切位移大于12mm的铜止水带断面尺寸的校核。表P.0.1的结果是根据伸长率为30%、极限拉伸强度为205MPa的软铜得到的。
P.0.2 根据铜止水带的鼻子尺寸、变形缝剪切位移值,通过内差由表P.0.1查出应力水平,应力水平值宜小于0.74。
附录Q 变形缝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Q 变形缝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4
《高分子材料 第2部分:止水带》GB 1817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涂料及涂层》GB 480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GB 4806.1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铜及铜合金带材》GB/T 2059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
《泡沫塑料与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GB/T 6342
《泡沫塑料与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
《聚疏建筑密封胶》JC/T 483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 484
《聚硫、聚氨酯密封胶给水排水工程应用技术规程》CECS 217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GB/T 52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
条文说明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
T/CECS117-2017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在《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 117-2000基础上进行整体修编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是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王憬山、盛奕节、舒亚俐。本次修编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调整完善章节结构;新增术语和符号章节;全面新增、补充和完善变形缝类型、构造和材料章节内容;增加变形缝防水、限制变形等设计内容;新增变形缝宽度和止水带厚度计算内容;新增施工及验收章节;全面补充和完善附录内容和结构;与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进行了全面协调。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给水排水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以及原规程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国给水排水工程建设的发展情况,通过研究取得了技术进步和突破。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应该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 总则
1.0.1、1.0.2 本规范制定的目的、使用对象及适用范围。
1 除本规范规定的构筑物外,对其他专业的构筑物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采用。
2 本规范涉及的只是构筑物中可变形的接缝——变形缝;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缝没有纳入;对于构筑物节点(接头)的做法,如构件之间的刚性连接、铰接连接、滑动连接等节点没有涉及。
3 管渠指混凝土矩形、拱形等异型(非圆形)断面的排、输水通道,以及其他类似结构。
1.0.5 现行与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有关的标准主要指《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等。
2 术语和符号
2 术语和符号
2.1.1 本规范变形缝为具有防水功能的变形缝。
2.1.3 本规范中的CP和EP型橡胶止水带为平板型止水带。
2.1.4 本规范中的CB和EB型橡胶止水带为变形型止水带。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对有特殊防腐要求的构筑物”主要指贮存含有酸、碱等腐蚀介质的构筑物。
3.0.4、3.0.9、3.0.10 变形缝是构筑物的重要部位也是防水的薄弱部位,设计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施工方便等要求。由于变形缝及其中的止水带材料不易维护和维修,故应保障止水带有足够好的耐久性,与主体结构耐久性有良好的匹配性。
3.0.7 由于嵌缝密封料与混凝土面的粘结力是保障嵌缝密封料达到其密封防水作用的关键因素,而本规范附录G、附录H等中没有对最大拉伸粘结强度提出指标要求,因此,本规范对粘结力提出了要求。
4 变形缝设置及构成
4.1 一般规定
4 变形缝设置及构成
4.1 一般规定
4.1.4 由于有时为避开设备、孔洞等,伸缩缝无法成直线切割水池,伸缩缝需要被弯折设置,故将“应”改为了“宜”。但是,若无特殊情况时变形缝应贯通布置,且沉降缝和防震缝必须贯通布置在一个竖直平面内。
4.2 设置要求
4.2 设置要求
4.2.1 变形缝宜分为三类:伸缩缝(包括引发缝)、沉降缝、防震缝。
伸缩缝可适应主要由温度作用而产生的水平变形(其中引发缝主要解决混凝土的收缩作用);沉降缝可适应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而产生的竖直错位;防震缝可适应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和竖直两个方向的变位。在结构做法上,三者没有多大的差别,一般情况下,除引发缝外一条变形缝可具有上述三种功能。
引发缝的作用并非仅为应对超长或大体积混凝土收缩变形,有时也是为了传递拉力、抵抗较大变形而设置。
4.2.2 伸缩缝的设置间距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规定执行。
目前,混凝土工程中已广泛使用各种类型的外加剂。 在构筑物的混凝土中掺入膨胀、抗渗型外加剂,可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减少裂缝的发生,加大伸缩缝的间距。在设计中应有针对性地选用合适的外加剂,并注意外加剂对混凝土其他性能和工艺的影响,如含碱量、强度、耐腐蚀、抗冻、养护制度等。
4.2.3 由于变形缝渗漏大多因为缝两侧结构的沉降差过大而造成变形缝变形过大、止水带破坏、撕裂,故本条规定了沉降缝的最大允许沉降差。
4.2.4 本条所规定的情况包括气水反冲洗滤池的滤板、深度较小的管渠(槽)等。
4.2.5-2 纵向钢筋不切断或—半切断。
4.3 变形缝的构成
4.3 变形缝的构成
4.3.1 变形缝应由止水带、填缝板、嵌缝密封料三部分组成,以形成止水带及密封材料两道止水防线。但是,目前有些做法,如在变形缝处不设密封材料,防渗全靠止水带,这种做法一旦止水带发生问题而造成渗水,修补工作将十分困难。因此,只在水压不大、变形量较小时,方可考虑不设嵌缝密封料。
对于小型水池或输水渠道的变形缝,当其变形量不大、水压也不高时,可不设止水带,而只用嵌缝密封料和填缝板(图1)。
4.3.2 本规范图示只是几种典型情况示意,对具体工程应按设计详图施工。
对于外贴式止水带,通常与中埋式止水带同时设置,以实现多重防水的作用。
4.3.3 关于引发缝,在某些国外资料中,当缝两侧混凝土不同时浇筑时称为收缩缝,当缝两侧混凝土同时浇筑时称为引发缝。在结构发生收缩变形时,若混凝土本身不足以承担收缩造成的拉应力,则混凝土从设计的构造薄弱处裂开,故称引发缝。这是一个人为制造的“薄弱环节”,一般认为,在引发缝处混凝土断面的削弱(缺损率)宜为20%左右,否则,混凝土不一定在引发缝处裂开。
要形成削弱的断面,有以下几种措施:
(1)使用带有尖劈的止水带,如图2(a)所示;
(2)断面中填加塑料板(或金属板、木板),如图2(b)所示;
(3)上下表面作凹槽(以后应填筑嵌缝密封料),如图2所示。
如果缝两则的混凝土一次浇筑,止水带及塑料板必须悬空固定在混凝土断面中间,按目前国内多数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浇筑工艺,很难做到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确保止水带及塑料板不移位,而一旦发生移位,则引发缝将不能按预定位置发生。所以,本规范规定引发缝(收缩缝)两侧的混凝土宜两次浇筑。当然,在有可靠技术措拖与经验的情况下,也可一次浇筑。当两次浇筑时,先浇筑的混凝土表面不要求像一般施工缝那样凿毛,而只要求清理干净。
5 材料
5.2 止水带
5 材料
5.2 止水带
5.2.1 本条对止水带的材质及其物理学性能做出了规定。
1 止水带的材性
通常止水带可分为刚性止水带及弹性(亦称柔性)止水带两类。刚性止水带由刚性材料如钢、不锈钢、紫铜、青铜等制造,应根据使用的环境条件,以及防腐、变形适应能力、加工工艺、造价等因素,选用不同材质的材料。
1-1) 弹性止水带的材质
弹性止水带可选择的材料有橡胶、塑料(PVC)和橡塑(如氯乙烯合成橡胶)材料。塑料及橡塑止水带目前由于挤出成型工艺问题而造成外形尺寸误差较大,且物理力学性能稍逊于橡胶,但其造价较低,故本规范作为可选择的材料列入。橡胶材料质量稳定,变形适应能力强,故本规范推荐使用。
2 表1列出了中国和国外天然橡胶止水带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可见,我国的技术指标与国外是协调的。
7 在橡胶止水带及PVC塑料止水带的产品技术指标中均未明确提出无毒性的要求,因此,对用于饮用水构筑物的止水带,提出了明确卫生要求。
5.2.2、6.3.4、6.3.5-2 止水带的使用范围是根据使用经验、构造要求及试验资料确定的。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曾对CB300×6-30型橡胶止水带做了大量试验研究。试验分两个部分,一是将止水带埋入混凝土中进行拉伸和剪切变形的单件试验;二是整圈的止水带埋入混凝土矩形构件中,加水压同时进行拉伸及剪切的变形试验。主要结果如下:
(1)在单件试验中,当拉伸变形量在20mm时,中间的圆孔及板带可见微小变动;当拉伸变形量达60mm时,锚固肋发现有微小的移动;当拉伸变形量达200mm时,第一、二小肋开始出现小的移动。止水带破坏均发生在拉伸变形量达300mm以上时,破坏位置一般在圆孔或锚固肋的边缘。在止水带断裂时,第三、四小肋及端肋仍未发现移动。
(2)水压从0增至0.4MPa,在0.4MPa水压作用下拉伸。当变形量较小时,止水带的变形很小;当变形量达到100mm时,止水带的变形很明显;随着变形量的增加,最后止水带发生破裂,但直到破裂时试件也未发生渗水现象。
(3)从测试结果分析,CB300×6-30橡胶止水带的极限使用范围如表2所示。
5.2.3-1、5.2.4 对止水带材料选择和环境适应性提出了基本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可选用天然橡胶;在有防腐蚀要求时可选用氯丁橡胶或丁腈橡胶;在低温下使用时可选用三元乙丙橡胶。几种常用橡胶的主要特性如表3所示。
防霉性能分为5个等级,可根据设计环境需要选用,各级别要求如下:
0级:没有生霉;
1级:极轻微生霉;
2级:轻微生霉;
3级:中量生霉:
4级:严重生霉。
5.2.3-2、6.3.5-1 对橡胶止水带型式的选择做出了规定:
橡胶止水带的型式繁多,国内尚无统一的产品标准。 由于各行业(市政、建筑、桥隧、水利……)要求不同,各设计单位设计的形状也不一致。除本规范主要列入的平板型和带孔型、中埋式和外贴式四种系列外,还有许多其他形式,如哑铃的、沿横向可折成90°的等,本规范推荐的是常规使用的且用途最多的几种型式。
本规范给出了四种常用型号橡胶止水带的规格,供设计、生产及用户选用,目的在于统一构造做法、统一产品标准。
关于塑料止水带,国内尚无统一标准,其产品规格和型号可参考有关产品标准。
5.2.4-5 实际给排水工程中,变形缝处水头一般小于或等于10m,按规范规定设计都能满足要求,本款高水压值可按实际工程情况和要求进行确认,并相应确定是否选用金属止水带。
5.3 填缝板
5.3 填缝板
5.3.2 在工程中,填缝板曾用过多种材料,如沥青木丝板、沥青木板、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防腐软木、聚乙烯泡沫塑料板、纤维板等。
沥青木丝板和聚苯乙烯板强度低,施工和使用期均易损坏;使用沥青木板,木材耗量太大,不符合绿色环保要求;防腐软木在国内尚未广泛应用。本规范推荐使用的低发泡高压聚乙烯闭孔型泡沫塑料板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填缝板材。
5.3.3 本条列出了聚乙烯板材的技术指标,其中密度和硬度项目给出的是一个界限,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如:在沉降缝中宜采用硬度较小的板材;在混凝土断面尺寸较小时,宜采用硬度较小、密度亦较小的板材。
5.3.4 在填缝板的产品技术指标中,一般没有提出无毒性和卫生的要求,但在有些工程中对此有要求,故给出相关规定。
5.4 嵌缝密封料
5.4 嵌缝密封料
5.4.1-2 本款根据对嵌缝密封料的基本要求,可选择的材料有聚硫系、聚氨酯系、硅铜系,对于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嵌缝密封料以选用聚硫或聚氨酯较为合适。
5.4.2 本条规定中对嵌缝密封料的粘结力、最大拉伸强度和伸长率提出了要求。
5.4.3、5.4.5 在嵌缝密封料的产品技术指标中,一般均未提及无毒性和卫生的要求,因此当工程中有此要求,必须予以解决。
6 变形缝构造
6.1 变形缝宽度
6 变形缝构造
6.1 变形缝宽度
6.1.1 构筑物的伸缩变形量,主要取决于混凝土固结温度与固结后使用温度的温差。在通常情况下,施工的具体时间很难在设计阶段确定,所以一般来说,温差可按当地气温的年温差计算。如我国北部地区,年温差按35℃计,伸缩缝间距宜为20m,则每段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变形量为:
20×103×35×10-5=7(mm)
按本规范中提出的变形缝的材料变形率为25%计,变形缝的宽度为:
7/0.25=28(mm)
可见,对于我国不同地区,选用伸缩缝宽度20mm~30mm已可满足要求。
6.1.2 在一般情况下,沉降缝缝宽可按等于沉降差的原则考虑。
6.1.3 通常情况下,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高度均不会很大,地震变形量也不会很大,防震缝宽度30mm~50mm,可以满足要求。否则,可由本规范公式(6.1.5)复核计算确定。
6.1.4 混凝土断面较大时,若缝宽太小,施工不易控制。
6.1.5 采用变形缝宽度计算公式(6.1.5)需注意下面的事项:
(1)可适用于由于构筑物较高或受较大的横向力产生较大横向变形时,宽度不能简单确定的情形,或在需要时进行宽度复核;
(2)密封材料变形适应系数是指其适应变形缝位移并保持有效密封的能力系数(m/f表示了密封材料的位移能力),可由生产企业提供;
(3)公式更适宜于使用CP型和EP型(平板型)止水带的情况。
6.2 变形缝处的混凝土断面
6.2 变形缝处的混凝土断面
6.2.1 混凝土断面厚度太小,施工时不易振捣,易产生缺陷和渗漏,宜在止水带部位将混凝土断面适当加大,如本规范图6.2.1所示,亦可做成双面加大的形式,如图3所示。
6.2.2、6.2.3 中埋式止水带设置在结构断面中部,为确保施工中止水带的定位,设置架立筋是必要的。
一般架立筋的形式可取用本规范图6.2.2的形式,但当断面尺寸小于300mm时,架立筋不易加工,且混凝土中钢筋太密,混凝土不易振捣密实,所以,可采用简化的架立筋形式,如本规范图6.2.2(a)所示。
架立筋一般按构造配置,直径太大不易加工,以不大于ф10为宜。
6.2.5 引发缝必须制造一个人为的薄弱环节,所以混凝土不必像施工缝那样凿毛。在纵向钢筋完全断开时,可以涂刷隔离剂;在纵向钢筋不断开时,若涂刷隔离剂容易污染钢筋,造成不利状况,所以一般不涂。
6.3 止水带
6.3 止水带
6.3.1 本条对橡胶止水带弯曲设置给出要求。
(1)转弯半径太小,会造成孔壁及小肋的局部扭曲变形。
(2)对于中埋式止水带,其设置于混凝土断面的中部,厚度相对薄,并且变形型止水带突出部分(圆形)为外贴式的(矩形)一半,故转弯半径要小于外贴式止水带,同时变形型止水带的转弯半径要稍大于平板型;转弯半径的具体数值,根据实践经验和常规做法的统计而确定。
6.3.2 本条给出一些典型的配件形式,各生产厂可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更多类型的连接配件,供设计选用。
s小于300mm时,会造成现场连接操作困难。
6.3.3 可用砌砖或其他方法保护,应在设计中提出要求。
6.4 填缝板及嵌缝密封料
6.4 填缝板及嵌缝密封料
6.4.1 若将整体填缝板浇筑在混凝土内再剔出凹槽,填缝板的上表面将很不平整,缝的深浅不一,造成隔离层施工困难。为此,施工时应设置压条以留出嵌缝槽。
6.4.2 密封料只要求与其两侧的混凝土有良好的粘结,若与其下部的填缝板粘结,则填缝板会对密封料的变形起约束作用,对密封料的工作不利。因此,不仅不要求密封料与填缝板粘结,而且要采取隔离措施,如采用粘结带,见图4。
6.4.3 密封料的深度ts与其宽度W之比(深宽比)称为形状系数。图5表示不同的形状系数时,变形缝张开和闭合状态下密封料的形状变化情况。一般可以假定,在变形缝开合时密封料只改变形状而不改变体积。
从图5可见,以缝宽不变的前提下,当变形缝深度大时,形状系数也大;变形缝发生位移时,密封料产生的变形大,负担重;同时,其体积大,造价高;但与混凝土的粘结面积大,施工容易保证。当变形缝深度小时,形状系数也小;变形缝发生位移时,密封料产生的变形小,负担较小;同时其体积小,造价低;但与混凝土的粘结面积小,不易施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实际施工经验,形状系数以取1:2~1:1.5为宜。
6.4.4 本条规定是因为:
1 混凝土施工时有误差,做成凹缝可起修饰作用;
2 防止在混凝土膨胀时,密封料被挤出混凝土表面;
3 如本条文说明6.1.1和6.4.3所述,当变形缝W×t2。若缝宽W收缩7mm,则高度变为600/23=26mm,这时密封料距混凝土外表面的距离C为10-6=4mm,可行。
6.4.5 构筑物的外防水,常在底板与壁板的连接处被忽视,在设计与施工中对止水密封材料的连接性必须保证。
6.5 变形缝防水构造及其他
6.5 变形缝防水构造及其他
6.5.3 外表面有装饰要求时,可参考建筑工程的做法,采用压条、嵌缝条、挡板或各种形式的连接件进行装饰。
6.5.6 本条列出目前设计单位较多采用的防止结构两侧产生过大沉降差的设置剪力杆等限位措施,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加厚垫层也可采用配筋混凝土形式;
(2)应考虑限位措施对结构其他部位可能产生的影响;
(3)底板剪力杆做法可参考图6示例。
7 变形缝施工及验收
7.1 一般规定
7 变形缝施工及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1 培训内容等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7.2 止水带
7.2 止水带
7.2.8 本条对止水带制作和现场连接给出了规定。
1 止水带在施工现场连接是不可避免的,其连接接头往往是止水带的薄弱环节,连接不好常常出现质量事故。
2 在现场连接止水带的各种交叉部位往往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要求工厂准备多种配件,以保证现场的连接只在直线段进行。
3 不加任何处理的所谓“搭接”是不允许的;冷粘接的效果,通常不理想。
橡胶止水带宜用热压机硫化胶合,PVC塑料止水带应采用热压或焊接,连接后接头处的厚度应与母材厚度基本相同。
7.2.9 止水带在混凝土断面中位置的准确性要依靠下列措施来保证:
(1)止水带的固定。在各地的施工规范中均有明确规定,可利用附加钢筋、利用卡子、利用铅丝、利用模板等固定。
(2)混凝土捣固。不论止水带固定得如何坚固,在混凝土浇筑时,必然对止水带有推压、碰撞的干扰,因此,在混凝土入模、振捣时要加倍注意,防止止水带位移。
(3)止水带的设计常常在最后一条肋的外边又附加一条窄而薄的通长的“边条”,这是为固定止水带可以穿铅丝、钉圆钉使用的,有的还在“边条”上开有圆孔。
7.3 填缝板及嵌缝密封料
7.3 填缝板及嵌缝密封料
7.3.1 填缝板、止水带、嵌缝密封料三者的相对位置及其在混凝土结构中的正确位置是变形缝正常发挥功能的关键,而填缝板的准确尺寸和位置常常被某些没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忽视。
7.3.2 嵌缝密封料的填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这是土建工程中的“精细”部分,施工技术人员要切实注意。嵌缝密封料施工时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在施工前宜进行各组份密封胶的混合试配,保证试配密封胶胶体细腻光亮、无异物、无结团结皮现象,颜色一致;试配产品应满足设计要求或供应商说明要求,必要时可先涂试验段进行检验;
(2)混合后的多组份密封胶应在要求的时间内用完,过期的多组份密封胶不得再次使用,否则严重影响密封质量;
(3)多组份密封胶混合要完全充分,混合至颜色均匀一致,胶体硬度达到设计要求;
(4)涂胶层较深时(超过50mm)必须分层涂胶;
(5)涂胶过程要注意从一个方向进行,并保证胶层密实,避免出现气泡和缺胶现象;
(6)若要进行密封效果满水或带压试验,必须待嵌缝密封料完全硫化后(7d~14d)才可进行;
(7)前次涂胶结束时应留下斜型毛面搭接面,再次涂胶时先用手或刮刀在原胶体接头斜面上涂胶一层后,再次涂胶施工。
(8)材料不可触及眼睛。
7.4 验收
7.4 验收
7.4.2 本规范给出的偏差验收和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对相关项目提出了基本要求,给出较为量化的指标。
附录A~附录H
附录A~附录H
附录A~附录H列出了本规范所涉及的常用止水带、填缝板、嵌缝密封料等三种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这些指标是工程设计需要的一般标准。
在选用材料时,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如地域性、工程性质、贮藏介质、工作状态、部位等)选取合适的材料指标。
附录J~附录N
附录J~附录N
附录J~附录N列出了本规范推荐的四个系列橡胶止水带的规格。
在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只需提供常用规格,已可满足工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