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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 T/UPSC 0002-2018

团体标准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

Data Standards for Digital Planning Application and 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T/UPSC0002-2018

发布部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实施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学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22楼;邮政编码:510230)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贵阳市城乡规划局、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广州城市规划技术开发服务部、合肥市规划信息中心、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西安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家晖、樊惠萍、诸敏秋、喻定权、黄新、戴义、周宏文、胡海、米文忠、张鸿辉、骆荣桂、邱浩锋、陈嘉颖、迟有忠、于笑津、魏正、陈晓勇、贾晨、阮怀照、莫三一、黄晓春、陈彪、喻文承、汪礼苗、吴军、胡祺、陈乃权、刘从丰、刘翰、黄锦彪、刘琦、杨玉奎、綦伟锋、马晓明、许凯、李涛、张沁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芙蓉、毛其智、石楠、孙安军、段进、党安荣、潘一玲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的图形要素制图、图形要素属性、指标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1149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CJJ/T 8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3.1  规划电子报批 digital application and approval for planning

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利用计算机技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与辅助规划行政审批的技术方法和工作方式。

3.2  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  graphic elements of digital application and approval for planning

基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生成的,载有用于计算规划指标属性信息的图形要素。基本图形要素包括点、线、面、标注。

3.3  地块功能分区 functional zoning for parcel

是一种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用于划分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地块功能的封闭轮廓线。

3.4  建筑物分层平面 building layered plane

是一种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用于规划指标计算的建筑物楼层平面外轮廓线。

3.5  建筑物功能分区  functional zoning for building

是一种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用于区分建筑物楼层平面空间使用功能及计算规划指标的封闭轮廓线。

3.6  半开敞空间  semi-open space

有永久性顶盖,且一边或多边无围闭结构的建筑物空间。

3.7  透空空间  void

透空空间分为室内透空空间和室外透空空间。室内透空空间是建筑楼层内局部设置的贯通二个及以上楼层的有盖建筑空间。室外透空空间是由三面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围合而成的,仅一面开口,开口内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结构连梁、连板、装饰性构件连接的,上下透空的室外露天空间。

4 基本规定

4  基本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规划电子报批数据应符合本章规定。

4.1.2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类型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数据、建筑物工程规划报批数据、市政工程规划报批数据。

4.1.3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内容包括: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和指标数据。

4.2  数据格式

应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文件通用格式。

4.3  数据空间基准

应符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4.4  绘图单位

4.4.1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筑物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应以米为单位。

4.4.2  建筑物工程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应以毫米为单位。

4.4.3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应以米为单位。

4.5  图形要素

不应整体成块或插入外部参照内容,不应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无名块。

4.6  标注

4.6.1  尺寸标注应为计算机辅助设计生成的原始标注。

4.6.2  建筑工程以米为单位的标注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市政工程以米为单位的标注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6.3  以毫米为单位的标注应为整数。

5 图形要素制图

5.1 图层设计

5  图形要素制图

5.1  图层设计

5.1.1  图层设计应包括:图层名称、内容、类型、颜色。

5.1.2  图层名称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则:

a)  图层名称应采用二组字符串编写,第一组为数据类型,第二组为图层内容;

b)  第一组宜为2个字符,第二组不宜超过20个字符。每组字符串之间宜用连字符“—”分隔。如图1所示:

图1图层名称示例

5.1.3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置应包括: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地块功能分区、区内道路、广场、水域、绿地界线、建筑基底、建筑物分层平面、配套设施、停车场(库)、半开敞空间、透空空间、控制线、建筑间距。

5.1.4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置应包括:建筑基底、建筑物分层平面、建筑物功能分区、停车场(库)、户型轮廓线、半开敞空间、透空空间。

5.1.5  建筑物工程总平面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置可参照5.1.3。

5.1.6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置应包括:

a)  道路工程:征地红线、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人行道边线、车行道边线、桥梁及隧道边线、竖向标高;

b)  轨道交通工程:征地红线、轨道交通中心线、轨道交通设施结构外边线、轨道交通设施、轨道交通控制线;

c)  水系工程:蓝线、水系中心线、水系工程边线、水系主要设施、竖向标高;

d)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热力、工业、石油管线工程:管线设施、管线中心线、竖向标高、管线特征点;

e)  综合管沟(廊)工程:综合管沟(廊)设施、综合管沟(廊)中心线、竖向标高、管沟(廊)特征点。

5.1.7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内容、类型、颜色宜按照附录A表A.1~表A.2设置。

5.1.8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内容、类型、颜色宜按照附录A表A.3~表A.14设置。

5.2 图形要素绘制

5.2  图形要素绘制

5.2.1  图形要素应基于设计方案绘制。

5.2.2  图形要素之间的邻接、关联、包含和连通关系,应符合设计方案的空间拓扑关系。

5.2.3  图形要素绘制的起止界应符合GB 50137、GB 50180、GB/T 5035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规划指标计算的规定。

5.2.4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项宜按照表1设置,图形要素的绘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5.2.5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项宜按照表2设置,图形要素的绘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5.2.6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项宜按照表3~表7设置,图形要素的绘制应符合表3~表7的规定。

表3道路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表4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表5水系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表6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热力、工业、石油管线工

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表7综合管沟(廊)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绘制依据

6 图形要素属性

6.1 一般规定

6  图形要素属性

6.1  一般规定

6.1.1  图形要素属性设计内容应包括:属性项、类型。

6.1.2  图形要素属性应基于设计方案生成和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关于规划指标计算的规定赋值。

6.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6.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宜按照表8设置。

表8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8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续)

表8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续)

表8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续)

表8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续)

6.3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6.3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项宜按照表9设置。总平面图形要素属性可参照6.2设置。

表9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9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续)

表9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续)

6.4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6.4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项宜按照表10~表21设置。

表10道路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1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2水系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3给水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4排水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5燃气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6电力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7通信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8热力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19工业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20石油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21综合管沟(廊)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7 指标数据

7.1 一般规定

7  指标数据

7.1  一般规定

7.1.1  指标数据应包含:指标项、计量单位。

7.1.2  指标数据表格样式应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也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附录C、附录D制定。

7.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2.1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应包括: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用地平衡指标、建筑物面积汇总指标、绿地指标、停车场(库)指标、配套设施指标。

7.2.2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宜包括表22所列内容。

表2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注1:建筑总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注2:最大建筑高度是指地上建筑最大高度。

7.2.3  用地平衡指标

用地平衡指标宜包括表23所列内容。

表23用地平衡指标

注1:当出现兼容用地时,宜按照建筑功能面积比例换算对应地块功能分区积。

注2:<地块功能分区类型>按照GB 50137用地分类小类列明。

7.2.4  建筑物面积汇总指标

建设项目内各建筑物的层数、面积、建筑状态等指标的汇总,汇总指标宜包括表24所列内容。

表24建筑物面积汇总指标

注1:建筑总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注2:建筑高度是指地上建筑物高度。

7.2.5  绿地指标

建设项目内各种绿地面积、绿地率指标宜包括表25所列内容。

表25绿地指标

注:<绿地类型>包括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其它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7.2.6  停车场(库)指标

停车场(库)指标宜包括表26所列内容。

表26停车场(库)指标

7.2.7  配套设施指标

建设项目内各种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指标宜包括表27所列内容。

表27配套设施指标

7.3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3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3.1  总平面图规划指标可参照7.2.1设置。

7.3.2  建筑物工程规划指标数据应包括:建筑物功能指标和建筑物分层明细指标。

7.3.3  建筑物功能指标

建设项目内建筑物的编号、功能名称及面积等指标宜包括表28所列内容。

表28建筑物功能指标

注:<建筑功能名称>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学校、医院、公建配套、工业、仓储等。

7.3.4  建筑物分层明细指标

建设项目内建筑物的面积、功能等指标宜包括表29所列内容。

表29建筑物分层明细指标

7.4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4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4.1  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宜包括表30所列内容。

表30道路工程指标

7.4.2  轨道交通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宜包括表31所列内容。

表31轨道交通工程指标

7.4.3  水系工程

水系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宜包括表32所列内容。

表32水系工程指标

7.4.4  管线工程

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宜包括表33所列内容。

表33管线工程指标

注:本表“管线分级”与本标准表15的第6项“压力分级”属性值、表16的第6项“电压分级”属性值对应。

7.4.5  综合管沟(廊)

综合管沟(廊)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宜包括表34所列内容。

表34综合管沟(廊)工程指标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表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表

表A.1至表A.14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中,类型项“点”可用“块”代替,类型项“面”可用“围合线”代替。

表A.3至表A.14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中,如果操作界面底色为白色,可将本附表中的白色(R:255;G:255;B:255)改为黑色(R:0;G:0;B:0)。

表A.1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1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续)

表A.2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3道路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3道路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续)

表A.4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4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续)

表A.5水系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6给水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7排水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8燃气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9电力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10通信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11热力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11热力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续)

表A.12工业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13石油管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表A.14综合管沟(廊)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表B.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

注:最大建筑高度是指地上建筑最大高度;

表B.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非居住区)

注:最大建筑高度是指地上建筑最大高度

表B.3用地平衡指标

注1:当出现兼容用地时,宜按照建筑功能面积比例换算对应地块功能分区积。

注2:<地块功能分区类型>按照GB 50137用地分类小类列明。

表B.4建筑面积汇总指标

表B.5绿地指标

注:<绿地类型>包括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其它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表B.6停车场(库)指标

表B.7配套设施指标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表C.1建筑物功能指标

注:<建筑功能名称>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学校、医院、公建配套、工业、仓储等。

表C.2建筑物分层明细指标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表D.1道路工程指标

表D.2轨道交通工程指标

表D.3水系工程指标

表D.4管线工程指标

注:本表“管线分级”与本标准表15的第6项“压力分级”属性值、表16的第6项“电压分级”属性值对应。

表D.5综合管沟(廊)工程指标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GB/T 2080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2]  GB/T 50001-201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3]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4]  GB/T 50103-2010  总图制图标准

[5]  GB/T 50104-2010  建筑制图标准

[6]  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7]  GB 50162-19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8]  GB 50251-2015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9]  GB 50253-2014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0]  GB 50282-2016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11]  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2]  GB 50293-2014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13]  GB 50513-2009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14]  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

[15]  GB 50838-201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16]  GB/T 51074-2015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

[17]  GB/T 51098-2015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

[18]  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19]  CJJ/T 97-2003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20]  CJJ 103-2013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21]  CJJ/T 130-2009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

[22]  DBJ 229-2015  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3]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规土【2015】757号)

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

T/UPSC0002-2018

条文说明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的“城乡规划区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的“规划区”一致。

本标准规定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道路、管线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一致。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3.3  地块功能分区  functional zoning for parcel

地块功能类型根据GB 5013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的小类划分。地块功能分区的绘制如图2所示。

图2地块功能分区示意

3.4  建筑物分层平面  building layered plane

建筑物分层平面的绘制如图3所示。

图3建筑物分层平面示意

3.5  建筑物功能分区  functional zoning for building

建筑物功能分区的绘制如图4所示。

图4建筑物功能分区

3.6  半开敞空间 semi-open space

半开敞空间包括:阳台、走廊、挑廊、檐廊等空间。

3.7  透空空间  void

本条款参考《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规土【2015】757号)第2.2.7、2.2.8条制定。

室内透空空间如图5所示,室外透空空间如图6所示。

透空空间是针对室内外跨层的挑空空间,各地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此类挑空空间的规定不同,因此本标准单列此类空间。

图5室内透空空间示意

图6室外透空空间示意

4 基本规定

4  基本规定

4.2  数据格式

本条款按照GB/T 50001-2017《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第12.1.1条制定。

4.4  绘图单位

4.4.1  本条款按照GB/T 50103-2010《总图制图标准》第2.3.1条制定。

4.4.2  参考设计特点及行业通例,建筑物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等,以毫米为单位绘制。

5 图形要素制图

5.1 图层设计

5  图形要素制图

5.1  图层设计

5.1.2  图层名称格式按照GB/T 50001-2017《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第12章制定。

5.1.6  参照GB 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设定本条款。

5.2 图形要素绘制

5.2  图形要素绘制

5.2.3  图形要素绘制的起止界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划指标计算规范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

示例:

根据GB/T 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3.0.1条“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起止界的绘制,如图7所示。

图7图形要素起止界示意

6 图形要素属性

6.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6  图形要素属性

6.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8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表,说明如下:

a)  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

属性项第二项为“竖向空间位置”,竖向空间位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地上、地下开发和利用的规定相符合。

b)  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

属性项第二项“用地编号”,主要用于区分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与不可建设用地。

c)  地块功能分区

属性项第三项“用地类型”,属性根据GB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用地分类小类赋值。

d)  区内道路

属性项第二项“道路类型”,指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型道路,如居住区路、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用于区内道路分类统计。

e)  建筑基底

属性项第二项“建筑编号”,按照对应的建筑编号赋值;

属性项第三项“室内地坪高程”、第四项“室外地坪高程”,均应按照设计方案图面表达赋值。

f)  建筑物分层平面

属性项第四项“建筑状态”,属性值为规划、在建、已建、保留,主要是考虑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中分期建设或方案调整时有些建筑已经建成的情况,用于现状建筑和规划建筑的分类统计;

属性项第五项“层数范围”,属性值为该平面层对应的层数信息,层数范围的类型为字符,单一层数,可直接赋值,连续的层数可用“~”联接,如起始层为2,终止层为4,则赋值为“2~4”。有非连续建筑层,可用“;”相隔,如2至4层与第6层,可赋值为“2~4;6”;

属性项第六项“层高”,按照设计方案赋值;

属性项第七项“户数”,适用住宅建筑,按照该平面层对应的户数信息赋值。

g)  半开敞空间

属性项第三、四项计算“容积率面积折算系数”和“建筑面积折算系数”,用于修正和计算容积率面积和建筑面积。

6.3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6.3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

表9为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图形要素属性表,说明如下:

a)  建筑物分层平面

属性项第七项“特殊类型”,属性值为夹层、天面层、技术层等,用于区分建筑物的自然层。

b)  户型轮廓线

属性项第二项“户型编号”,根据设计方案图表达赋值;

属性项第三项“相关复式户型”,属性值为设计平台自动生成的图形实体编码。

7 指标数据

7.1 一般规定

7  指标数据

7.1  一般规定

本章对规划电子报批数据中重要的规划指标进行罗列,对形成的指标项、计量单位、计算精度进行规定,指标数据统计表达格式应符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也可参考使用资料性附录B、附录C、附录D中的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7.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2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2.2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本标准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分为两类:一是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二是非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按照GB 50180-93(2016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11章第11.0.1条的相关指标要求制定。非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第四章第四十三条制定。

7.2.3  用地平衡指标

按照GB 50180-93(2016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表A.1制定。

本章第7.2.4条、第7.2.5条、第7.2.6条、第7.2.7条罗列了常用的指标项,各地可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增减内容。

7.4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7.4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

本条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参考GB/T 50546-2018《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GB 50513-2009《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T 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 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251-201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2-20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9-20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93-20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DBJ 229-2015《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制定。

7.4.1  道路工程

本指标参考CJJ 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第4章、第5章、第6章、第13章制定。

7.4.2  轨道交通工程

本指标参考GB/T 50546-2018《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第7章、第9章制定。

7.4.3  水系工程

本指标参考GB 50513-2009《城市水系规划规范》第3.0.3条、第5.4条、第5.5条制定。

7.4.4  管线工程

本指标参考GB/T 2080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 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251-201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2-20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9-20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93-20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制定。

7.4.5  综合管沟(廊)

本指标参考GB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制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表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规划电子报批图层设计表

本附录为规范性附录。附录中图层颜色的设计参考了CJJ/T 97-2003《城市规划制图标准》表3.1.3彩色用地图例,以及规划电子报批多年的实践经验。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本附录为资料性附录。结合已开展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城市的实践经验,形成表格样式供参考使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本附录为资料性附录。结合已开展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城市的实践经验,形成表格样式供参考使用。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市政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指标数据表格样式

本附录为资料性附录。结合已开展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城市的实践经验,形成表格样式供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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