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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技术要求 GB/T 24888-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ata share for emergency command in earthquake occurrence site

GB/T24888-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2010年10月01日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福建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青、孙柏涛、黄宏生、丁香、王东明。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的数据类型、数据编码、数据格式、元数据、数据字典以及数据汇交、数据质量控制、共享数据服务和共享数据维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或开发)及相关数据的获取、处理、维护、交换和共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 8601:2000,IDT)

GB/T 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742  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 18208.1-2006  地震现场工作  第1部分:基本规定

GB 18208.2-2001  地震现场工作  第二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

GB/T 18208.3  地震现场工作  第三部分:调查规范

GB/T 18208.4  地震现场工作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

DB/T 11.1-2007  地震数据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基本类别

DB/T 11.2-2007  地震数据分类与代码  第2部分:观测数据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震现场  earthquake occurrence site

需要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并开展相关工作的地区。

[GB/T 18207.2-2005,定义7.1.6]

3.2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  shared data for emergercy command in earthquake occurrence site

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活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共享数据,包括空间数据、统计数据、文档及其他有关数据。

3.3

元数据  metadata

关于数据的数据。也可称为描述数据或注释数据。

3.4

数据集  dataset

由一组内容表达相同或特征属性一致的相关数据构成的集合。

3.5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  data shared platform in earthquake occurrence site

提供地震现场数据共享服务的软硬件基础平台的总称。包括通信设备、信息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和GIS软件。

3.6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服务  data shared services in earthquake occurrence site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包括目录服务、导航服务、数据信息发布、数据检索、数据产品加工、数据分发和数据产品分发。

4 共享数据

4  共享数据

4.1  数据分类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应划分为:

a)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b) 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c) 地震应急基础数据;

d) 影响灾害的背景数据;

e) 救灾资源及其通信联络数据;

f) 地震应急法规与预案数据;

g) 地震现场观测数据;

h) 地震现场震情分析数据;

i) 灾害损失评估与科学考察数据;

j) 建筑物安全鉴定数据;

k) 应急与救灾行动数据;

l) 地震现场音视频和图像数据;

m) 现场指挥记录数据;

n) 地震现场工作报告数据。

4.2  数据内容

4.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1:250 000数字基础地理信息;

b) 1:50 000数字基础地理信息;

c) 数字行政区划图;

d) 数字遥感影像图。

4.2.2  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人口统计数据;

b) 经济统计数据;

c) 建筑物统计数据。

4.2.3  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地震地质构造背景数据;

b)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c) 重大工程安全性评价数据;

d) 地震活动性数据(包括历史地震目录和仪器记录地震目录);

e) 地震台站分布信息;

f) 地震现场应急与救援案例。

4.2.4  影响灾害的背景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重大工程目标数据。主要包括核电站、高坝、大型水库、航天基地和重要机场等数据;

b) 生命线系统数据。主要包括区域通信干线、公路干线、铁路干线、电力干线、大型油气输送管线、城市公路和桥梁、道路和立交桥、轨道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供热系统等数据;

c) 次生灾害源数据。主要包括大型油气储罐区、天然气干线管道、炼油厂、化工厂和危险品仓库等易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源数据;光气厂等易产生毒气泄漏的危险源数据;以及水库、悬河段等易发生次生水灾的危险源数据;

d) 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数据。主要包括区域大规模崩塌与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危险区数据;城市砂土液化、软土震陷、不均匀沉陷、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危险区数据;

e) 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目标数据。主要包括学校、侨乡、国家级旅游景点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县等数据;

f) 对灾害造成影响的气候气象、水文和环境等因素的有关数据。

4.2.5  救灾资源及其通信联络数据宜包括以下内容:

a) 国家与地方地震紧急救援队、军队与武警部队、消防力量和医疗救护力量数据;

b) 国家与地方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分布、数量和构成;

c) 各级地震部门、各类应急救援队、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军队与武警部队的联络信息。

4.2.6  地震应急法规与预案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地震应急与救援的法规;

b) 国家、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地震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

4.2.7  地震现场观测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测震、强震动(烈度)和地磁、地电、地壳形变、地下流体台站(网)信息及其观测数据;

b) 流动测量数据。

4.2.8  地震现场震情分析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地震现场震情分析报告;

b) 震后趋势判定报告。

4.2.9  地震现场灾害损失评估与科学考察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破坏的范围和有感范围;

b) 人员伤亡情况;

c) 建(构)筑物破坏及损失情况;

d) 经济损失以及救灾投入费用;

e) 社会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受破坏及影响情况;

f) 生命线系统、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破坏情况及其对社会生产及经济活动影响程度;

g) 地震造成的水灾、火灾、爆炸、疫病、有毒物质泄漏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次生灾害情况;

h) 地震形成的滑坡、地裂缝、塌陷和喷砂冒水等地震地质灾害及其对自然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

i) 地震发震构造调查;

j) 地震宏观异常现象调查;

k)  地震烈度异常现象调查。

4.2.10  地震现场建筑物安全鉴定数据应包括以下建筑物的鉴定数据:

a) 对抗震救灾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b)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c) 生产与储藏有毒和有害等危险物品的重点建筑物;

d) 对居民生活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有影响的建筑物。

4.2.11  地震现场应急与救灾行动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地震现场应急与救援日报;

b) 地震现场应急与救援装备。

4.2.12  地震现场音视频和图像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数码照片和图片数据;

b) 视频图像;

c) 音频数据;

d) 地震灾害遥感影像。

4.2.13  地震现场指挥记录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现场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分工数据;

b) 现场指挥实况记录。

4.2.14  地震现场工作报告数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报告;

b) 地震流动监测工作报告;

c) 地震现场震情趋势工作报告;

d)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报告;

e) 地震现场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报告;

f) 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工作报告;

g) 地震紧急救援行动报告;

h) 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报告;

i) 灾区恢复重建建议;

j) 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大事记。

4.3  数据格式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4  数据编码

4.4.1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代码通用编码规则见附录B中的B.1。

4.4.2  行政村和居委会编码方案见附录B中的B.2。

4.4.3  重点目标编码方案见附录B中的B.3。

4.4.4  房屋建筑和生命线系统编码方案见附录B中的B.4。

4.4.5  地震事件编码规则见附录B中的B.5。

4.4.6  行政区划编码应采用GB/T 2260中给出的代码。

4.4.7  各种比例尺数字化基础地理数据的编码应符合GB/T 13923规定。

4.4.8  其他与地震相关数据的编码可参照DB/T 11.1-2007和DB/T 11.2-2007的规定。

5 元数据

5  元数据

5.1  元数据内容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元数据应提供以下信息:

a) 标识信息。包括数据集概述、数据集规模信息、地理区域范围、时间范围、高程范围、数据集联系信息和数据集限制;

b) 参照系信息。包括坐标参照系和时间参照系;

c) 地震数据附加信息。包括地震现场描述信息。

5.2  元数据格式要求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元数据格式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6 数据字典

6  数据字典

6.1  数据字典内容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字典应提供:

a)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全名;

b)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简称;

c)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存储格式;

d)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主要技术参数;

e)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内容说明;

f) 数据库数据项定义及说明;

g) 数据项内容说明;

h) 数据使用方法简介;

i)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补充信息;

j) 数据字典负责单位信息。

6.2  数据字典格式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字典格式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7 数据汇交

7  数据汇交

7.1  数据汇交要求

7.1.7  基础地理信息、社会经济统计、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影响灾害的背景数据、救灾资源及其通信联络和地震应急法规与预案六类数据,应在平时准备好并及时汇交。其他类型数据应在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过程中即时产生,并及时汇交。

7.1.2  数据汇交的数据编码和数据格式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汇交的元数据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汇交的数据字典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7.2  数据汇交审核

7.2.1  在数据汇交之前,应对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7.2.2  数据汇交审核事项应包括:

a) 数据是否准确;

b) 数据是否齐全;

c) 数据是否符合格式要求;

d) 数据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e) 数据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f) 数据是否具有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

7.3  数据汇交方式

7.3.1  数据汇交可通过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以网络传输方式实时或准实时汇交,也可通过移动存储介质的方式汇交。

7.3.2  数据汇交时应采取数据保密措施。

8 数据质量控制

8  数据质量控制

8.1  数据质量

8.1.1  数据库设计

8.1.1.1  应根据附录A、附录C和附录D给出的数据格式、元数据和数据字典,以及数据库专业特点要求,进行数据库设计。

8.1.1.2  应重点审查必选字段的完备性。

8.1.2  数据库内容的正确性与合理性

数据库内容不应超出、遗漏或重复;应客观真实,并标明数据的时效和适用范围。

8.1.3  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8.1.3.1  应检查数据的一致性。同一共享数据集的数据内容应保持一致。

8.1.3.2  应检查数据内容的完整性。在数据库中应完整地给出一个对象的相关数据,某些对象的某些方面可能暂时没有数据的或没有定义的应标明“暂缺”或“无适用数据”。

8.1.3.3  数据内容的词法和句法应确保正确性,不应出现错误字符和不符合句法的语句。

8.1.3.4  数据内容的表达应符合国际约定俗成的习惯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名词术语,暂无标准的可按照行业习惯给出规范的名称。

8.1.3.5  由外文翻译得到的术语,应给出原文信息。

8.1.4  数据库的计量单位要求

8.1.4.1  数值型数据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1.4.2  有统计要求的字段,应统一计量单位。

8.1.4.3  描述性的字段,宜统一计量单位。

8.2  数据质量检验和数据质量报告

8.2.1  数据质量检验应包括逻辑一致性与完整性检验、定位精度检验、属性精度检验和时间精度检验。

8.2.2  数据质量报告应提供数据情况说明、数据质量检验说明以及综合质量评价的说明。

9 共享服务与维护

9  共享服务与维护

9.1  共享平台

9.1.1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在地震现场指挥部信息网络软、硬件平台上,应提供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在线发布、交换和服务功能。

9.1.2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由网络和通信设备、服务器及软件系统构成。

9.2  平台硬件

地震现场共享平台的硬件是以网络和通信设备、计算机硬件为基础,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a) 以无线局域网和有线局域网技术相结合方式组网,实现快速部署;

b) 能够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后方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互联,取得后方信息支持;

c) 服务器及其存储设备应采取分布式管理与服务。

9.3  平台软件

软件平台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系统及应用程序四个部分。

9.4  数据共享服务

9.4.1  共享服务原则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服务遵循分类分级服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注重服务效益和保护数据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9.4.2  共享服务方式

9.4.2.1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服务宜采用在线方式提供;对密级较高,不宜在信息网络上传输的数据应采用离线方式提供。

9.4.2.2  需要对公众发布的地震现场共享数据,应经审批后向传播媒体公布,并通过后方地震信息网站向公众发布。

9.4.3  共享服务内容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目录服务。应提供所有地震现场共享数据的目录服务,包括目录分类列表和基于元数据的目录搜索:

b) 数据在线服务。应提供数据的在线浏览、查询和下载;

c) 数据在线汇交及维护;

d) 数据应用服务。应提供相关的常用专业数据处理软件的介绍、下载或获取方法;

e) 用户服务指南。应提供地震现场共享数据资源概况和使用指南等用户服务指南信息;

f) 注册与登录服务。应提供用户授权、注册与登录服务;

g) 全文检索服务。应提供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全文检索服务;

h) 用户反馈服务。应采用各种方式收集用户对地震现场数据共享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改进积累资料;

i) 服务统计信息,应提供用户数量,平台访问量,数据在线浏览、数据下载数量和离线数据服务情况,以及用户使用共享数据产生的效益(成果或论文、技术报告)等共事数据服务统计信息。

9.5  数据安全和权限管理

9.5.1  地震现场数据共享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采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9.5.2  数据资源安全应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a) 建立用户权限的认证与授权体系;

b) 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病毒体系;

c) 建立数据资源备份系统,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及恢复计划。

9.5.3  应定期对数据库和日志文件进行备份。

附录A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格式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格式

A.1  数据库表的命名

A.1.1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库中表的表名以英文小写字母及下划线来命名。

A.1.2  对于空间数据,当同一类型数据有多种空间要素时,其表名在通用数据名后加下划线与要素类型字母进行命名。要素类型字母规定如下:

a) p——点要素;

b) l——线要素;

c) r——面要素。

A.1.3  A.5给出了通用数据表名。

A.2  数据库表结构的描述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库表结构的描述应包括:

a) 序号:表中字段的顺序号;

b) 字段名:表中该字段的唯一标识符。字段名由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及下划线组成。原则上每个英文单词的开头字母应采用大写字母,其他位置应采用小写字母;对于少数已经使用比较普遍的字段名,不受上述约定限制,与现有系统的名字保持一致;

c) 字段中文描述:对该字段所表示的数据项的中文描述;

d) 数据类型:该字段所表示的数据项的数据类型,类型分为:

1) char:定长字符型;

2) nvchar:变长字符型;

3) int:整型的一种,可表示的数据范围为0至232-1;

4) double:双精度浮点型;

5) single:单精度浮点型;

6) boolean:布尔型;

7) blob:二进制大对象型;

e) 字段长度:该字段的长度;

f) 备注:对该字段的其他说明,包括字段数据的单位和有效取值范围等。

A.3  基础地理信息格式的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应遵循GB/T 13923的规定。

A.4  空间数据的基本要求

空间数据文件应以与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管理系统数据库相兼容的文件格式存放。空间数据库与其属性数据库通过唯一编码(ID)一一对应,完成两者的关联。编码规则见附录B。

A.5  分类数据格式

A.5.1  数据表名的表示方法

分类数据格式表中,中文表名后括弧内为英文表名,表名后如标明“属性”字样,表示该表为地理信息数据库中地理数据的属性表。

A.5.2  基础地理信息

A.5.2.1  数字化基础地理信息

数字化基础地理信息应包括1:50 000和1:250 000数据,内容应符合GB/T 13923的规定。

A.5.2.2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包括境界和行政驻地。行政区级别应包括省级、地市级、区县级、乡镇级和村级行政区,其境界空间数据的属性表分别见表A.1、表A.3~表A.6。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驻地空间数据的属性表见表A.2,其他级别行政区驻地参照表A.2设计。大型企业空间数据属性表见表A.7。行政区及大型企业编码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表A.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境界表结构(province_code,面属性)

表A.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驻地表结构(procapital_code,点属性)

表A.3地市级行政区境界表结构(city_code,面属性)

表A.4区县级行政区境界表结构(county_code,面属性)

表A.5乡镇级行政区境界表结构(town_code,点属性或面属性)

表A.6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境界表结构(village_code,点属性)

表A.7大型企业表结构(enterprise_code,点属性或面属性)

A.5.2.3  数字遥感影像图

应采用分辨率为亚米级至十米级的震前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图。

A.5.3  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A.5.3.1  人口统计数据

人口按区县、乡镇及村级行政区单元进行统计,其数据格式分别见表A.8~表A.10。

表A.8区县人口统计表结构(county_population)

表A.9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统计表结构(town_population)

表A.10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人口统计表结构(village_population)

A.5.3.2  国民经济统计数据

按区县、乡镇及村级行政区单元进行统计,按行政区编码区分不同行政级别。其数据表格式见表A.11。

表A.11国民经济统计表结构(economy)

A.5.3.3  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筑物统计数据

地震灾区建筑物面积按乡镇级行政区为单元分结构类型进行统计。其数据格式见表A.12。

表A.12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筑物统计表结构(town_building)

A.5.4  地震应急基础数据

A.5.4.1  活动构造分布图

活动断裂的分布图比例尺宜大于1:250 000。其属性表结构见表A.13。

表A.13活动断裂属性表结构(fault,线属性)

A.5.4.2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宜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有地震小区划图的区域,宜采用地震小区划图。其比例尺应不小于1:500 000,其属性表结构见表A.14和表A.15。重大工程安全性评价数据见表16。

表A.14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表结构(peak_acceleration_map,面属性)

表A.15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表结构(characteristic_period_map,面属性)

表A.16重大工程安全性评价数据表结构

A.5.4.3  地震活动性

地震活动性数据包括地震带、潜在震源区、中强以上地震(M≥4(3/4))目录和仪器记录小震目录,表A.17至表A.20分别列出了相应表的空间对象属性数据结构。

表A.17地震带属性表结构(seismic_belt,面属性)

表A.18潜在震源区分布图属性表结构(potential_source,面属性)

表A.19历史地震目录属性表结构(strong_catalog,点属性)

表A.20小震目录属性表结构(instrument_catalog,点属性)

A.5.4.4  地震台站数据

地震台站数据格式见表A.21。

表A.21地震台站属性表结构(observation_station,点属性)

A.5.4.5  震害与救灾案例

震害与救灾案例数据格式见表A.22。相关数据项应遵循GB/T 18208.1-2006、GB/T 17742、GB/T 18208.3和GB/T 18208.4的规定。

表A.22震害与救灾案例属性表结构(disaster_case,点属性)

A.5.5  影响灾害的背景数据

A.5.5.1  重大工程目标数据

主要核电站、重要航天基地和重要机场数据表分别见表A.23至表A.26。

表A.23核电站属性表结构(nuclear_power_plant,点属性)

表A.24水库属性表结构(reservior,面属性)

表A.25航天基地属性表结构(astro_base,点属性)

表A.26机场属性表结构(airport,点属性或面属性)

A.5.5.2  生命线系统

生命线系统应包括公路、铁路、水道、桥梁和隧道(不含市内桥梁隧道)、大型油气管线、港口和码头,其空间要素的属性数据格式分别见表A.27~表A.33。

表A.27公路属性表结构(road,线属性)

表A.28铁路属性表结构(railway,线属性)

表A.29水道属性表结构(waterway,线属性)

表A.30桥梁属性表结构(bridge,线属性或点属性)

表A.31隧道属性表结构(tunnel,线属性或点属性)

表A.32大型油气输送管线属性表结构(petropipe,线属性)

表A.33港口和码头属性表结构(harbor,面属性或点属性)

A.5.5.3  次生灾害源

次生灾害源包括重大火灾、爆炸、有毒和放射危险源分布、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危险区分布,其空间要素的属性数据格式分别见表A.34~表A.35。

表A.34重大火灾、爆炸、有毒和放射危险源属性表结构(dangerous_source,面属性或点属性)

表A.35悬河段分布属性表结构(overground_segment,线属性)

A.5.5.4  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包括地震可能造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砂土液化、软土震陷和不均匀沉陷等危险区分布,其空间要素的属性数据格式见表A.36。

表A.36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分布属性表结构(geological_hazard,点属性)

A.5.5.5  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目标

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目标,包括学校、侨乡、国家级旅游景点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县分布等。分别见表A.37~表A.42。

表A.37学校数据表结构(school)

表A.38侨乡数据表结构(emigrant_town)

表A.39旅游景点和自然保护区分布属性表结构(tourism_spot,面属性或点属性)

表A.40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属性表结构(landmark,点属性)

表A.41区县行政区少数民族数据表结构(minority)

表A.42贫困县数据表结构(poverty_county)

A.5.5.6  气象统计数据

气象统计数据格式见表A.43。

表A.43气候数据表结构(climate)

A.5.5.7  水文和环境数据

水文和环境数据宜采用文档的形式,可包含地图、统计图、表格与文字等。

A.5.6  救灾资源及其通信联络数据

A.5.6.1  救灾队伍数据

救灾队伍数据包括专业救灾队伍、行业抢险救灾队伍、消防力量数据,其格式分别见表A.44~表A.46。

表A.44专业救灾队伍表结构(relief_troop1)

表A.45行业抢险救灾队伍数据表结构(relief_troop2)

表A.46消防力量数据表结构(Fire_power)

A.5.6.2  医疗救护力量数据

医疗救护力量数据包含了医院和医疗力量数据,其格式分别见表A.47和表A.48。

表A.47医院数据表结构(hospital)

表A.48行政区医疗力量数据表结构(medical)

A.5.6.3  各地物资储备数据(含救灾物资仓库明细)

各地物资储备数据包含了物资储备表和救灾物资仓库明细表,分别见表A.49~表A.50。

表A.49物资储备仓库数据表结构(storage)

表A.50救灾物资仓库明细数据表结构(storage_inventory)

A.5.6.4  震时紧急联络信息

震时紧急联络数据包括地震系统联络、地方政府系统联络、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灾情速报网络、军队与武警联络数据,分别见表A.51~表A.55。

表A.51地震系统联系数据表结构(nsb_communication)

表A.52地方政府系统联络数据表结构(local_gov_communication)

表A.53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数据表结构(local_headquarters)

表A.54灾情速报网络数据表结构(local_net)

表A.55军队与武警联系数据表结构(troop_communication)

A.5.7  地震应急法规与预案数据

地震应急法规与预案数据格式见表A.56。

表A.56地震应急法规与预案数据表结构(emergcy_plan)

A.5.8  地震现场观测数据

A.5.8.1  地震台站分布

地震台站分布数据格式见表A.57。

表A.57地震流动台站属性表结构(mobile_station,点属性)

A.5.8.2  地震活动序列

地震活动序列的数据格式见表A.58。

表A.58地震活动序列数据表结构(eq_catalog)

A.5.8.3  其他观测数据

其他地震现场观测数据包括强震动和前兆数据,其格式直接采用相应观测项的格式。

A.5.9  地震现场震情分析数据

A.5.9.1  地震现场震情分析报告

地震现场震情分析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地震活动背景分析;

b) 地震序列类型分析;

c) 震后区域性地震趋势分析。

A.5.9.2  震后趋势判定报告

地震现场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资料使用及处理;

b) 异常的核实、分析与判断;

c) 地震序列及震型判定;

d) 后续地震的预测和地震趋势判定。

A.5.10  地震现场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数据

A.5.10.1  人员伤亡

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数据格式见表A.59和表A.60。

表A.59行政单元人员伤亡属性表结构(adm_casualty,点属性)

表A.60人员伤亡属性表结构(casualty,点属性)

A.5.10.2  行政单元震害及其损失情况

地震造成的灾区某一行政单元建筑物、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的破坏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数据格式见表A.61。

表A.61行政单元震害及其损失属性表结构(event_loss,点属性)

A.5.10.3  地震的次生灾害

地震的次生灾害数据格式见表A.62。

表A.62地震的次生灾害属性表结构(sec_hazard,点属性)

A.5.10.4  地震地质灾害

地震地质灾害数据格式见表A.63。

表A.63地震地质灾害属性表结构(geo_hazard,点属性)

A.5.10.5  地震烈度分布

地震烈度分布数据格式见表A.64和A.65。相关数据项按照GB/T 17742的规定。

表A.64地震烈度调查点分布属性表结构(inv_seismic_intensity,点属性)

表A.65地震烈度分布属性表结构(seismic_intensity,面属性)

A.5.10.6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地震损失评估应包括各评估区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结果、生命线系统和基础设施地震灾害损失、地震总损失评估结果,其数据格式分别见表A.66~表A.68。相关数据项按照GB/T 18208.4的规定。

表A.66评估区地震灾害损失数据表结构(reg_direct_losses)

表A.67建筑物震害损失数据表结构

表A.68生命线系统和基础设施地震灾害损失属性表结构(lifeline_damage,点属性)

A.5.11  地震现场建筑物安全鉴定数据

地震现场建筑物安全鉴定包含单体建筑物安全鉴定、建筑物安全鉴定结果及其分布,分别见表A.69和表A.70。相关数据项按照GB 18208.2-2001的规定。

表A.69地震总损失数据表结构(all_losses)

表A.70单体建筑物安全鉴定属性表结构(bldg_appraise1,点属性)

A.5.12  地震现场应急与救灾行动数据

应急与救灾行动包含应急与救灾行动和地震现场救援日报,其数据格式分别见表A.71和表A.72。

表A.71建筑物安全鉴定结果及其分布属性表结构(bldg_appraise2,点属性)

表A.72应急与救灾行动属性表结构(response_act,点属性)

A.5.13  地震现场音视频和图像数据

A.5.13.1  音视频和图片数据

地震现场音视频和图片信息表数据格式见表A.73。音视频和图片宜采用通用的格式。

表A.73地震现场救援日报数据表结构(diary_act)

A.5.13.2  震害遥感影像

应采用分辨率为亚米级至米级的震后卫星或航空遥感影像图。

A.5.14  现场指挥记录数据

现场指挥记录应包括现场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和指挥记录表,其数据格式分别见表A.74和表A.75。

表A.74地震现场音视频和图片信息表数据表结构(multimedia)

表A.75现场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数据表结构(team_member)

表A.76指挥记录数据表结构(command_information)

附录B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编码规则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编码规则

B.1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代码通用编码规则

本标准中有关地震现场应急指挥专题数据的代码由14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组成,在数据库中的数据类型为字符型(char),其中第1位~第6位为县级行政区代码,采用GB/T 2260中规定的代码;第7位~第9位表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代码,采用GB/T 10114-2003的编码方法(001~099表示街道办事处,100~199表示镇,200~399表示乡,400~599表示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第10位~第12位表示行政村、居委会和重点目标代码;第13位~第14位表示自然村和重点目标的序号。其代码定义如图B.1所示。

图B.1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代码通用编码示意图

B.2  行政村和居委会编码方案

行政村和居委会采用表B.1进行编码。

表B.1行政村和街区代码范围规定

B.3  重点目标编码方案

重点目标采用表B.2进行编码。其中,第10位表示目标大类,第11位~第12位表示目标子类或分级。

表B.2重点目标代码范围规定

B.4  房屋建筑和生命线系统编码方案

采用表B.3进行编码。其中,第10位为标识符,第11位~第12位表示目标子类或分级。

表B.3房屋建筑和生命线系统代码范围规定

B.5  地震事件编码规则

本标准中地震事件的编码由14位数字组成,格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时(2位)+分(2位)+秒(2位)。

在数据库中数据类型为:字符型(char)。

附录C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元数据格式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元数据格式

C.1  元数据的构成

C.1.1  元数据内容

本标准采用元数据表描述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元数据的特征。元数据应包括元数据标识信息子集、参照系信息子集和地震数据附加子集三个子集。

C.1.2  标识信息子集

元数据所描述的数据集的基本信息应包括:

a) 覆盖范围信息。数据集边界多边形、垂直方向范围和时间范围;

b) 分发信息。数据资源的分发者和获取资源的传送选项信息;

c) 负责单位信息。数据集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法;

d) 日期信息。说明有关日期和事件;

e) 限制信息。访问和使用数据资源或元数据的限制。

C.1.3  参照系信息子集

数据集使用的空间和时间参照系的说明。

C.1.4  地震数据附加子集

提供地震现场基本情况说明。

C.2  元数据表中的实体和元素的属性

C.2.1  中文名称

赋给元数据实体或元素的一个中文名字。

C.2.2  英文名称

赋给元数据实体或元素的一个标记。元数据实体英文名称开头应为大写字母,而元数据元素的英文名称开头应为小写字母。元数据实体和元素名称之间应没有空格,应采用多个单词的连接,其中每个新单词的开头应为大写字母(如:CharacterSet)。元数据实体和元素的名称在本标准中应是唯一的。

C.2.3  英文缩写

英文缩写在本标准中应是唯一的,可通过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SGML)等执行技术使用这些英文短名。应按照与产生实体和元素英文名称相类似的命名规则产生英文短名。

C.2.4  元数据项定义

对元数据实体或元素的说明。

C.2.5  约束/条件

说明元数据实体或元数据元素是否必须选取的属性。包括以下三个选项:

a) M——必选(Mandatory):表明该元数据实体或元素必须选择;

b) C——一定条件下必选(Conditional):表明该元数据实体或元素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必须选择;

c) O——可选(Optional):表明该元数据实体或元素是可选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将其包含在元数据文件中。

C.2.6  最大出现次数

元数据实体或元素可以具有的实例的最大数目。只出现一次用“1”表示,重复出现用“N”表示,N为不等于1的固定出现次数,采用相应阿拉伯数字表示(即“2”,“3”等)。

C.2.7  数据类型

说明元数据元素信息的值的类型,包括整型、实型、字符串、日期时间和布尔型。

C.2.8  域

对于一个元数据实体,域说明实体包含的内容(对应元素在元数据表中的行号)。

对于一个元数据元素,域说明允许的值或使用自由文本。

C.3  元数据编写要求

C.3.1  正确性

应按照本标准对元数据表中数据元的类型和值域的规定填写,确保元数据内容的正确性。

C.3.2  真实性

应保证数据表内容真实,无虚假或夸张。

C.3.3  易读性

凡以文本填写的内容,其语言应精练且易懂。

C.3.4  权威性

元数据应由数据库或数据文件的所有者或其认可的作者编写完成,必要时需经过有关部门认可或专家论证。

C.3.5  完整性

应按照本标准对元数据表中数据元的约束条件填写。凡必选内容必须填写。一定条件下必选的内容在满足条件时必须填写。可选内容宜尽可能多地填写,以帮助数据管理者和数据使用者更充分地了解数据。

C.4  元数据录入及使用

C.4.1  录入

可采用字处理软件或符合本标准的专用录入软件录入元数据内容。元数据负责单位以文本文件(文件扩展名为txt)的形式提供有关数据库或数据文件的元数据。

C.4.2  使用

元数据应随数据同时提供。多种数据库和数据文件的元数据可导入数据库,形成元数据库,提供在线查询。

C.4.3  更新

随着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内容的更新,元数据内容也应及时更新。

C.5  元数据表格式说明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的元数据以表格形式给出。表中每行代表一个实体或元素,其中带晕线的行定义实体,每列代表一个属性。

C.6  标识信息

标识信息见表C.1。

表C.1标识信息

C.7  参照系信息

参照系信息见表C.2。

表C.2参照系信息表

C.8  地震数据附加信息

地震数据附加信息表C.3。

表C.3地震数据附加信息表

C.9  元数据代码

元数据职责代码表、限制代码表、数据集使用限制分类代码表、大地坐标参照系统、高程参照系统代码表分别见表C.4至C.8。

表C.4职责代码表

表C.5限制代码表

表C.6数据集使用限制分类代码表

表C.7大地坐标参照系统

表C.8高程参照系统代码表

附录D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字典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字典

D.1  数据字典内容

D.1.1  数据字典是数据及数据库的详细说明,它以数据库中数据基本单元为单位,按字母顺序排列,对其内容作详细说明。数据字典可用于数据库数据的查询、识别与相互参考。

D.1.2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涉及的数据格式包括矢量数据、统计(属性)数据、栅格数据、影像数据、文本数据、音频数据和视频数据等。依据数据格式的特征,数据字典包括的内容有所区别。

D.1.3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字典的内容、含义和使用限定等见表D.1。

表D.1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共享数据的数据字典内容表

D.2  数据字典示例

D.2.1  矢量数据库数据字典实例——福州市防震减灾基础背景数据库

数据库全名

福州市防震减灾1:25 000基础数据库。

数据库简称

福州25 000基础库。

数据库存储格式

ESRI  shape文件格式,可以转换成其他常用GIS格式。

数据库主要技术参数包括: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包括:

a) 参数说明:数据采用十进制度为单位的地理坐标表示;

b) 投影:采用Pulkovo(1942)投影参数。

数据库内容说明

内容概述

该数据库包含福州市地震地质灾害预测分区图层、福州市崩塌与滑坡危险区图层、福州市场地分类控制点分布图层、福州市场地类别分区图层、福州市第四系等厚图层、福州市断裂分布图层、福州市古洼地古河床分布图层、福州市抗震防灾土地利用规划图层、福州市次生火灾易发区图层、福州市砂土液化危险区图层、福州市区避震疏散场地图层、福州市全新统等厚图层和福州市软土震陷区图层。以上数据资料完成日期为1999年12月。

数据项说明

数据层1_Catastrophe_region.shp:该数据层是根据福州地形地貌、地震构造、地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要素在1:25 000地形图上综合给出福州市地震地质灾害预测分区图。使用者可根据该数据层查询工作区内地震地质灾害的各类数据及其空间分布状况。

属性项_type    地震地质灾害分类

属性项_name    地震地质灾害名称

数据层2_Landslide.shp:该数据层在1:25 000地质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山体构造和历史地震等预测山体滑坡与崩塌区空间分布范围,使用者可根据该数据层了解工作区内主要山体滑坡与崩塌的空间分布。

属性项_name    危岩区名称

……

数据层13_Engineering_geology.shp:该数据层在1:25 000地质图上给出不同工程地质分类的空间分布范围,使用者可根据该数据层了解工作区内主要工程地质分类单元的空间分布。

属性项_sort    工程地质分类

属性项_name    工程地质名称

数据库数据项定义及说明(按数据项名称字母顺序排列)

数据项1_name:名称

字段长:30

类型:char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Landslide.shp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Catastrophe_region.shp

……

数据项2_type:地震地质灾害分类

字段长:4

类型:int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Catastrophe_region.shp

……

数据项内容详细说明

数据项10_vii_liquefaction:Ⅶ度地震烈度时砂土液化危害等级

数据项11_EPA:峰值加速度

……

数据使用方法简介

使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显示或使用本数据库,如ARC/INFO、ARCVIEW或MAPINFO等。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补充信息

本数据库是福建省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工作成果的一部分。

数据字典负责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福建省地震局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鸿路7号省地震局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4××××

传真:0591-8781××××

电子邮件地址:

单位网址:http://www.fjea.gov.cn

D.2.2  中国灾害性地震震例与灾情数据库数据字典实例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全名

中国震例与地震灾情数据库。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简称

MapECDIS.MDB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存储格式

ACCESS数据库格式,可以导出其他常用数据库格式用于数据交换。

地理要素采用MapInfo Table格式,可以转换成其他常用GIS格式用于数据交换。

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内容说明

内容概述

该数据库包含:

——1966年到1999年我国开展了震例研究的全部地震,包括定点观测项目异常统计、构造背景、台站、异常情况登记、异常统计表、震害统计和震源机制解等;

——我国有史记录以来至2000年破坏性地震的灾情。

数据项说明

数据层1_EqCase.tab地震震例基本参数数据库,是1966年到1999年我国开展了震例研究的全部地震的震中位置(点属性),属性数据包括了地震编码等,通过该编码实现与震例属性数据库各种数据表关联。

属性项_ID    地震编码

属性项_name    地震震例名称

……

数据层2_EqDisaster.tab地震灾情数据库,是我国有史记录以来至2000年破坏性地震的震中位置(点属性),属性数据包括了地震编码等,通过该编码实现与地震灾害属性数据库各种数据表关联。

属性项_ID    地震编码

属性项_name    破坏性地震名称

……

……

数据库数据项定义及说明

数据项1_ID   地震编码

字段长:4

类型:char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地震基本参数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定点观测项目异常统计1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震源机制解

……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地震灾情

数据项2_death_num死亡人数: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

字段长:4

类型:int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地震灾情

……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灾情统计

数据项3_latitude纬度:发生地震位置的纬度

字段长:4

类型:double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台站

……

数据项所在数据文件或表名:地震灾情

……

数据项内容详细说明

数据项22_strikel节面Ⅰ走向:震源机制解的节面Ⅰ走向,单位度,取值×××.×

数据项23_dip_direction1节面Ⅰ倾向:震源机制解的节面Ⅰ倾向,取值N;NE;E;ES;S;WS;W;NW

数据项24_dip_angle1节面Ⅰ倾角:震源机制解的节面Ⅰ倾角,单位度,取值××.×

……

数据使用方法简介

可用常用关系型数据库软件读取。

数据字典负责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3号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01××××

传真:010-8801××××

电子邮件地址:×××××@seis.ac.cn

单位网址:http://www.seis.ac.cn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GB 13000.1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GB 13000.1-1993,ISO/IEC 10646-1:1993,IDT)

[2]  GB/T 15273.1-1994  信息处理  八位单字节编码图形字符集  第一部分:拉丁字母一

[3]  GB/T 18207.2-2005  防震减灾术语  第2部分:专业术语

[4]  DB/T 11.1-2007  地震数据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基本类别

[5]  DB/T 11.2-2007  地震数据分类与代码  第2部分:观测数据

[6]  ISO 8601:2004  Data elements and interchange formats—Information interchange—Representation of dates and times

[7]  ISO 8601:2004  Data Elements and Interchange Formats—Information Interchange—Representation of Dates and Times—Third Edition

[8]  ISO 8859-1:1987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Information Processing-8—Bit Single—Byte Coded Graphic Character Sets—Part 1:Latin Alphabet No.1

[9]  ISO/IEC 10646-1:1993/AMD.2:1996(E)Information technology—Universal Multiple—Octet Coded Character Set(UCS)—Part 1:Architecture and Basic Multilingual Plane

[10]  ISO/IEC 10646:2003/AMD.3:2008 Information technology—Universal Multiple—Octet Coded Character Set (UCS)—Amendment 3:Lepcha.01 Chiki.Saurashtra.Vai and other characters

好用的建筑标准规范查询手册